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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湟源壹号物业费高 信件编号 HYZFW-TXJB-1574584986
    信件内容 您好!感谢你百忙之中能阅读我这份短信,我是湟源壹号的住户,我们小区物业费比周围小区的的物业费高出很多,电费比市场价高而且要收取电损,物业这样做是否合理,比市场价高还要收取电损。我给住建和城建打电话让他们出面处理,目前迟迟未果,所以发信贵单位予以出面解决物业费过高和电费问题
    信件类型 投诉举报 收件单位 住房和城乡规划局 提交时间 2019-11-24 16:43:06
    网友姓名 湟源壹号住户 是否公开 公开 附件
    回复批示
    处理进度 受理完成 答复方式 公开答复
    答复内容 我获悉湟源壹号物业费高的投诉后,立即进行了调查和处理。经查,湟源壹号《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第四条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管理规定:一、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物业管理服务费按建筑面积保准收取:物业每平方米1.00元/月,电梯运营电费、检修费、维护费,二次上水德电费,发电机燃油费不再向业主(住户)分摊收取。 小区居民电费2019年1月1日从原价0.60元/千瓦时降至0.51元/千瓦时,水费由原价3.20元/吨降至2.90元/吨。 由于目前湟源壹号小区物业公司入驻小区前已安装变压器,所有住户使用的是合表用电。住户如果直接向供电公司缴纳电费,前期需将小区申请电网改造项目提交供电公司,待县供电公司同意项目实施,将专用变压器进行改造,并对小区所有电网进行改造,安装一户一表后,供电公司对小区住户的电费可以收取。 上述答复如还有疑问请联系湟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科 联系方式:0971-2434597 联系地址:湟源县城关镇西小路2号 湟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科202室。 湟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1月25日
    受理单位 住房和城乡规划局 答复时间 2019-11-25 11:00:18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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