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农村局:
你局《关于上报湟源县2018年农牧业生产救灾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源农林牧〔2019〕168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湟源县2018年农牧业生产救灾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资金筹措
湟源县2018年农牧业生产救灾资金项目总投资10万元,全部为省级资金。
二、编写依据
依据《青海省农牧厅关于2017年农牧业产业生产救灾补助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农粮〔2017〕258号)。
三、项目实施期限
2019年1月至5月
四、主管单位及责任人
湟源县农业农村局严卓才
五、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湟源县蔬菜技术推广站李永顺
六、项目实施地点及建设内容
对城关镇、大华镇、申中乡、巴燕乡、波航乡、寺寨乡、和平乡、日月乡等8个蔬菜生产乡镇,受灾面积大、损失程度较重的蔬菜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等,以蔬菜专用肥、塑料棚膜的形式进行补助,其中:按每亩200公斤的标准补助露地蔬菜专用肥119亩,价值共5.95万元;补助小高陵村塑料棚膜3000平方米,价值共4.05万元。
七、项目效益
通过项目实施,扩大蔬菜专用肥使用面积,减少种植户生产成本,达到蔬菜增产增收的目的,有效带动农民增收。
八、组织管理
严格按照项目实施程序和财务管理各项规定实施,设立专账、专款专用、专人负责,特别要管理好档案资料。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实施,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确保补助资金最大限度发挥效益。
此复。
湟源县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