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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同意《湟源县2018年农牧业生产救灾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来源:湟源县政府办  日期:2019-04-24  信息员:王振龙  签发领导:杨啟成  浏览:0次  打印

    县农业农村局:

    你局《关于上报湟源县2018年农牧业生产救灾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源农林牧〔2019〕168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湟源县2018年农牧业生产救灾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资金筹措

    湟源县2018年农牧业生产救灾资金项目总投资10万元,全部为省级资金。

    二、编写依据

    依据《青海省农牧厅关于2017年农牧业产业生产救灾补助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农粮〔2017〕258号)

    三、项目实施期限

    2019年1月至5月

    四、主管单位及责任人

    湟源县农业农村局严卓才

    五、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湟源县蔬菜技术推广站李永顺

    六、项目实施地点及建设内容

    城关镇、大华镇、申中乡、巴燕乡、波航乡、寺寨乡、和平乡、日月乡等8个蔬菜生产乡镇,受灾面积大、损失程度较重的蔬菜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等,以蔬菜专用肥、塑料棚膜的形式进行补助,其中:按每亩200公斤的标准补助露地蔬菜专用肥119亩,价值共5.95万元;补助小高陵村塑料棚膜3000平方米,价值共4.05万元。

    七、项目效益

    通过项目实施,扩大蔬菜专用肥使用面积,减少种植户生产成本,达到蔬菜增产增收的目的,有效带动农民增收。

    八、组织管理

    严格按照项目实施程序和财务管理各项规定实施,设立专账、专款专用专人负责,特别要管理好档案资料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实施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确保补助资金最大限度发挥效益

    此复。

     

     

       湟源县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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