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县政府相关部门:
《湟源县2018年贫困大学生和贫困中高职生补助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湟源县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0日
湟源县2018年贫困大学生和
贫困中高职生补助方案
根据《青海省扶贫开发局关于做好2018年贫困大学生和贫困中高职生补助工作的通知》(青扶局〔2018〕101号),为做好2018年度湟源县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家庭子女补助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大学生和贫困中高职补助学生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全面覆盖、精准到人”的原则,精准完成我县符合政策条件的普通及高等院校的本科、专科、预科、高职、中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补助工作,坚决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二、补助对象
1.2017年底尚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中,2018年秋季新考入和已在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以及中、高等职业学校学生。
2.2016年、2017年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2018年秋季新考入和已在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以及中、高等职业学校学生。
三、补助标准
1.本科生每生补助6000元,专科生每生补助5000元(不包括就读于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
2.少数民族预科生每生补助4000元(如次年转入本科仍为建档立卡户的,次年按本科生标准补助)。
3.中高职生每生补助3000元。
四、补助资金申领发放程序
1.申请方式。一是受助对象使用“雨露百事通”手机APP进行申报。二是各乡镇负责收集本辖区贫困家庭子女补助申请表、村委会证明、学校学籍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并认真审核后,统一向县扶贫部门申报复审。
2.县级复审。县扶贫部门根据建档立卡“雨露百事通”手机APP,以及申报资料,对预补助学生资质进行复审。
3.公示公告。各乡镇根据县扶贫部门复审通过的拟受助学生名单,在学生户籍所在的行政村进行7天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学生姓名、录取院校、接受高等教育的类别、户主姓名、家庭住址、是否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助标准和监督电话。
4.补助资金发放。公示期满,经各乡镇确认公示无异议后,再反馈至县扶贫部门,由县扶贫部门统一将资金拨付受补助学生所在乡镇,由相关乡镇通过一卡通(一折通)发放到户。
五、资金来源
2018年贫困大学生补助所需资金全部使用往年度结余资金,不足部分上报省扶贫局申请拨付。若结余资金仍有剩余,转至2019年继续使用。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本次补助资金发放量大,时间安排紧,为确保补助资金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县扶贫、财政部门和各相关乡镇要切实负起责任,主动作为,统筹推进,形成合力,确保补助工作顺利进行。
2.做好宣传动员。县扶贫部门要加强与教育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认真做好“雨露计划”贫困大学生补助宣传工作,努力做到补助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3.严格办理程序。县扶贫部门、各乡镇要按照办理程序和申报条件,对学生补助申请严格把关,仔细审核,不得擅自扩大补助范围。2014年、2015年已脱贫人口和全国扶贫开发系统中标注为脱贫不享受政策的,不享受贫困家庭大学生和中、高等职校生助学补助政策;不得改变补助条件和调整补助标准,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防止违规操作。
4.强化监督检查。财政、审计、教育、扶贫等部门要加强补助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及时、足额、精准发放到位。对虚报、套取、私分、截留、挪用补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5.认真总结经验。各乡镇要对“雨露计划”贫困大学生补助工作情况定期不定期认真分析,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反馈至县扶贫部门。县扶贫部门要全面总结补助工作中的经验做法,为巩固好教育扶贫成效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