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
你单位上报的《关于对涉案车辆沪C8AY53进行价格评估及变卖的请示》(源公[2019]210号)、《关于申请对涉案车辆公开变价处理的函》(源公[2019]215号)文已收悉。你局侦办的郭明等人涉恶案件,湟源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件已作出生效判决,湟源县人民法院《关于处理郭明等七人被告人犯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一案涉案财产的函》和青海省湟源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9)青0123刑初10号,依法裁定对涉案车辆沪C8AY53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你局委托聘请湟源县价格认证中心对该涉案车辆进行了价格评估,县物价认证中心出具(源价认[2019]33号)文,评估该车辆价值为1200元。经我局研究决定,同意你局以县物价认证中心出具的报告对该车辆进行变卖,变价收入上缴国库,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做好相关账务处理工作。
联系方式:0971—2430263
湟源县财政局
2019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