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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湟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省政协第十二届二次会议第334号 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湟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期:2019-11-05  信息员:姚茜  签发领导:祁增林  浏览:0次  打印


    源市监〔2019〕104号

    杨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打组合拳整治西宁市无证校外培训机构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青海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19〕1号),省教育厅、民政厅、人社厅、工商局《关于印发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教规〔2018〕39号)和市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规范民办学校办学和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教职成〔2018〕11号)要求,我局按照“属地管理、分类整治、健康规范”的工作原则,积极开展摸底排查和整治,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结合我县实际,2018年5月我局联合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等四部门出台了《湟源县规范民办学校办学和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将方案转发至各相关部门,要求各单位严格对照时间节点,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及时报送有关情况。

    (二)2018年6月份,设置了规范民办学校办学和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举报电话(0971-7664315)和信箱(310555344@qq.com),并在各社区、各小区醒目位置和湟源电视台进行了公示,告知提醒广大市民积极监督举报。

    (三)2018年6月11日至15日我局联合城关镇、各社区、住建局对县域内的非法办学机构进行了一次拉网式的摸底排查,并下发了《关于严厉整治房屋出租从事非法办学活动的通知》。此次排查共查处无资质民办幼儿园一家,对其下发了停办通知书,现已取缔。对5家无证租用民房以辅导文化课为主的校外培训机构,对办学机构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并下发了取缔通知书,予以停办。

    (四)寒假前夕,根据上级要求,要求教育局组织各校教师签订了拒绝“有偿家教”的承诺书,向全县广大中小学学生及家长发放了西宁市教育局《致全市中小学生及家长的一封公开信》,各学校通过各种形式对学生开展了理性选择校外培训机构的各种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一定效果。

    (五)2019年1月16日至18日,我局联合县教育局、县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安监局、城关镇对非法培训机构进行了整治,本次集中排查整治共计3天时间,出动车辆12台次,人员39人次。整治工作采取联合执法形式开展,通过摸底排查共摸排出12家非法培训机构,均为无办学许可证、无工商营业执照、无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的“三无”培训机构,其负责人均为在校或已毕业但未就业的大学生。公安局进行了现场备案,教育局、民政局分别对其下发了取缔通知书和现场说服教育,勒令将所收费用退还家长,并关闭培训机构,在新闻媒体上进行曝光,目前12家非法培训机构均已关闭。

    二、存在问题及建议

    市场监督管理局虽有准入权限,但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支撑的执法权,“执法难”成为执法瓶颈,执法权威性和严肃性较低,个别培训机构“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继续开设无证照培训班,利用民房进行掩护,难以发现,取缔工作稍显被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部门联动。继续联合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监局、民政局、公安局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完善多部门联合整治机制,利用社会力量,及时收集非法、违法培训信息,有力保护合法经营,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在各社区醒目位置张贴“关于严厉整治房屋出租从事非法办学活动的通知”,对监督举报电话进行公示。继续联合有关部门,加强我县房屋出租及治安管理,杜绝非法办学活动的滋生,铲除从事非法活动的土壤。

    (三)提高整治实效。继续加强对无证无照办学机构的摸底排查和专项治理工作,同时协调和发动本街镇各居村委和辖区民警、城管力量,全力配合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确保排查工作全覆盖,无遗漏。在排查过程中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无证无照的校外培训机构,查出一家,取缔一家,绝不姑息。

    (四)完善准入机制。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要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

      

    湟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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