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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湟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019年市人大第十六届五次会议第35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湟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期:2019-11-05  信息员:姚茜  签发领导:祁增林  浏览:0次  打印

    源市监〔2019〕105号


    王立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食品监管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自身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局始终高度重视农村食品综合治理工作,不断加强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监管,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用“四个最严”的要求,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2019年,我局先后开展了深化农村食品综合治理工作和整治行动,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加强监督检查,重点农村食品食品门店中是否存在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是否存在销售过期食品、假冒伪劣食品、“三无食品”和“五毛钱”食品、“辣条”的违法经营行为,食品安全制度和进货查验制度落实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在农村食品专项整治中共查出过期食品和“三无食品”265瓶/袋,依法予以就地销毁。各监管所采取划区分片、分级管理的形式对辖区的食品开展拉网式监管排查,清理市场内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并对城乡结合部农村食品的重点品种、重点环节等开展风险隐患排查,特别是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猪肉、过期变质食品及有毒有害食用农产品等,通过建立食品经营登记台账,切实推动监管网格化、现场检查表格化、监管责任人公开化的“三化”标准,督促食品经营者认真履行《食品安全法》规定的法定义务,落实主体责任。

    由于农村食品经营者法律观念不强,文化水平不高,对食品安全知识掌握不够深入,缺乏识假辩假的能力,有些批发商将临近过期的食品批发给农村食品经营者打“擦边球”,导致过期食品的存在。

    下一步工作措施

    依据市场监管职责,结合您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工作措施,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深入推进农村食品综合治理,严厉查处无照无证从事食品经营的违法行为二是加大对《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力度三是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管理,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消市场。四是加大对农村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五是充分发挥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的作用,实现县、乡、村三级联动共治,确保日常监管无死角。

    再次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县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降低食品安全风险,进一步提升农村食品综合治理整体水平,有序推动我县农村食品整治工作,使我县农村食品监管工作取得实效,为广大群众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湟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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