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湟源县法院利用互联网法庭开庭调解了一起一方当事人在海西州德令哈市,另一方当事人在看守所服刑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化解了社会矛盾。
2020年4月,原告张某在网上看中被告徐某所有的位于湟源县城关镇丹城佳苑的一套房屋,张某通过网络联系徐某看房,后张某很满意遂给徐某交纳了订金20000元。订金交纳后,因受疫情影响张某资金周转困难,多次联系徐某想退还订金,徐某找理由推诿,后徐某下落不明。张某经多方打听徐某踪影仍未果,无奈诉至法院。
湟源县法院受理案件后,通过各种方式打听到徐某因酒驾正服刑于湟源看守所,此时张某也因自身原因在海西州德令哈市无法到庭参加庭审。考虑到一方当事人远在千里,另一方当事人又因酒驾在看守所服刑。主审法官一方面积极与张某沟通,一方面积极与湟源县公安局协调,后主审法官成功利用互联网法庭网上调解了此案,减轻了原告诉讼成本的同时保障了被告的生命健康安全。
今后,湟源县法院将继续依托互联网法庭、移动微法院等便民手段化解纠纷,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真正让当事人享受到司法改革带来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