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根据中共湟源县委《关于张永兴等同志职务任免通知》(源委〔2020〕80号)文件,决定:
张永兴同志任湟源县森林公安局局长;
王 磊同志任湟源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队长;
颜凤莲同志任湟源县卫生健康局一级主任科员;
张 蓉同志任湟源县财政局一级主任科员;
石海玲同志任湟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级主任科员。
免去:
张永兴同志湟源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请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职务任免手续。
湟源县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