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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湟源县创新造林机制激发国土绿化 新动能实施方案

    来源:自然资源局  日期:2019-12-26  信息员:   签发领导:  浏览:0次  打印


    为进一步调动全社会造林绿化积极性,激发植绿护绿爱绿新动能,建立起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社会协同的造林绿化新机制,鼓励和引导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参与国土绿化,奋力打造绿色发展升级版,建设美丽幸福湟源。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造林机制激发国土绿化新动能的通知》和《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宁市贯彻落实〈创新造林机制激发国土绿化新动能办法〉的若干措施》(宁政办〔2019〕23号),结合《湟源县国土绿化三年提速行动方案》和县情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不断坚定“四个自信”,忠实践行“两个绝对”。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和“一优两高”战略,围绕以“四个转变”落实“四个扎扎实实”、“三高一新” 和实现“1131”总目标的要求,坚持生态优先、发展率先、精神领先,牢牢把握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迎来的新机遇;以“高原绿”建设行动为抓手,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治理;创新造林机制,激发绿化动能,加速国土绿化进程,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建设新时代美丽幸福湟源,提高人民群众绿色福祉。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对国土绿化工作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各乡(镇)、部门党政领导对《创新造林机制激发国土绿化新动能办法》贯彻、落实、推动作用。

    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相协调。将改善生态作为国土绿化的首要目标,充分利用和发挥森林的多种功能和综合效益,促进生态改善、产业发展、经济增长、农民增收、社会和谐。

    坚持城乡统筹、统一规划、协调推进。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和推进国土绿化,统筹城乡规划,激发绿化动能,全面建设生态清新宜居环境和乡村田园风光。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相结合。加大政府投入,落实部门责任,利用市场机制,形成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多层次、多形式推进国土绿化。

    坚持“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多元投入结合年度工作任务,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创新造林绿化投入机制,以政府投资引领社会化多元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坚持造管并重,专业管护,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加强森林经营规划,统筹森林抚育、封山育林、低效林改造、退化林分修复等项目的实施,通过购买社会化专业服务,强化督导管理,提升森林质量,将农牧民简单的生态看护向生态生产生活良性发展的转变落到实处。

    坚持科技兴林、注重实效依靠科技突破难关,大力推广优良乡土树种,优化森林结构,培育优质森林。完善造林绿化管理体系和制度,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执法监督,强化森林管护,确保营造林成效。

    三、总体要求

    以巩固国家森林城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成果为抓手,结合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筑牢湟水河上游生态安全屏障,加快推进“南北山绿化、湟水规模化林场、西宁湟水流域百万亩、城乡绿化、国道铁路河流沿线、四边绿化”等重点区域造林绿化。积极培育新型造林绿化主体,通过放活林地经营权,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整合建设项目资金,搭建融资平台,推进社会化养护等措施,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造林绿化建设,推动林业产业的发展,促进造林绿化事业成为城市经济新的增长点。

    四、主要任务

    按照创新造林机制激发国土绿化新动能工作要求,结合西宁市国土绿化三年提速行动,2018-2020年完成28.12万亩国土绿化任务,其中人工造林19.42万亩、封山育林1.7万亩、森林经营培育7万亩。按照各工程类别分:重点生态工程保护修复12.7万亩,三北防护林、天保二期工程等林业重点工程造林绿化4.77万亩、森林质量提升9.72万亩、特色经济林建设0.2万亩、城乡绿化美化建设0.37万亩、绿色通道建设0.36万亩、城镇园林绿化5万平方米。

    (一)按年度分:

    2018年国土绿化任务10.12万亩,占36%。其中:人工造林5.42万亩、封山育林1.7万亩、森林经营培育3万亩。城镇园林绿化1.4万平方米。

    2019年国土绿化任务9万亩,占32%。其中:人工造林7万亩、森林经营培育2万亩。城镇园林绿化1.6万平方米。

    2020年国土绿化任务9万亩,占35%。其中:人工造林7万亩、森林经营培育2万亩。城镇园林绿化2万平方米。

    (二)营造林任务按管辖区域分:

    东峡乡人民政府3.4万亩;城关镇人民政府4.7万亩;和平乡人民政府4.53万亩;日月乡人民政府2.5万亩;波航乡人民政府2.12万亩;大华镇人民政府3.12万亩;申中乡人民政府4.02万亩;巴燕乡人民政府1.42万亩;寺寨乡人民政府0.9万亩;2个国有林场0.7万亩;交通、教育等相关单位0.71万亩。

    五、创新举措

    (一)创新用地机制

    1.加大区域空间治理规划,杜绝一地两证、一地多证现象,明确土地性质、权属,解决林牧、农林矛盾,推进国土绿化工作。

    2.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可通过征地或租地等方式,开展集中造林或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划分责任区造林。

    3.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整体推进乡村绿化,全面建设生态清新宜居乡村环境和田园风光。整合资金项目,对具备条件的乡(镇)、村,统一规划制定山、水、田、路绿化方案,开展美丽乡村创建活动,重点建设一批森林特色小镇、森林乡村和城郊森林公园。

    (二)创新投融资机制

    积极搭建县级林业投融资平台公司,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启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造林项目,积极推行ppp模式,合理利用开发性、政策性金融等方式,吸引金融机构、社会资金、工商资本、境外资本投入公司运营,支持重点林业工程项目。

    (三)创新建设模式

    积极推行“先建后补”造林。行政村、合作社、企业、国有林场和个人等社会主体,可申请先行投资林业生态建设项目进行营造林。营造林面积1亩以上并达到标准的,纳入补助范围。营造林前需编制作业设计,按照批复的作业设计实施。

    (四)创新全民参与

    1.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结合“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建立义务植树基地,通过造林绿化、抚育管护、自然保护、认种认养、设施修建、捐资捐物、志愿服务以及其它方式积极参与国土绿化工作,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

    2.捐资造林可享绿化冠名权。充分鼓励个人、企业、单位、外商捐资造林。对捐资数额10万元以上的个人、50万元以上企业、单位和外商,可授予绿化冠名权。

    3.引导鼓励企事业单位、机关和个人通过认领新造林地等方式,明确相关权益,加强新造林地抚育管护。

    4.县绿化委员会对以上个人、企业、单位颁发国土绿化尽责证书和荣誉证书。

    (五)创新管理方式

    1.倡导社会化管护。国有新造林地达到公益林管护条件的,可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实行专业管护。

    2.实施公益林补偿。对个人、企业、合作社等社会主体新造乔木林地,经林业部门验收合格并达到公益林补偿标准的,从次年起纳入公益林补偿范围。新造灌木林地覆盖度达30%后,纳入公益林补偿范围。

    3.理顺林场管理体制。结合我市规模化林场建设项目,鼓励成立以国有为主,个人、集体、企业参与的股份制林场,并纳入国有林场序列管理。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党政主要领导抓造林绿化工作的领导机制,建立县、乡(镇)、村三级创新造林机制激发国土绿化新动能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顶层设计,及时研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国土绿化任务落实。要按照方案总体部署,领导、组织和协调本县创新造林绿化工作改革工作,重点做好政策落实、组织实施,项目协调,确保思想认识到位、责任明确到位、资金投入到位、措施落实到位。

    (二)完善政策机制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新造林机制激发国土绿化新动能办法的通知》(青政办〔2018〕47号)精神,建立造林绿化融资平台,促进社会资本投入国土绿化建设。全面落实税收、用电用水等优惠政策,切实保障造林绿化主体的合法权益。积极培育造林大户、家庭林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林业职业经理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大力推行“先建后补”的造林机制,积极探索向社会主体购买财政性造林绿化、经营管护等服务。推进林权交易平台建设,探索林地、林木股份合作模式,鼓励通过依法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三)落实部门责任各职能部门是实施创新造林机制激发国土绿化新动能工作的重要力量。县委宣传部加大对创新造林机制激发国土绿化新动能工作的宣传。发改、财政部门整合资金项目,筹集绿化资金,做好项目建设和资金支持,推进“先建后补”和“以奖代补”制度的实施。完善财政扶持政策,充分利用财政贴息政策,切实增加林业贴息贷款等政策覆盖面。税务、金融部门强化国土绿化财税优惠政策扶持。加大对林业发展的信贷支持力度。林草部门做好方案的实施和衔接,履行植树造林和国土绿化工作行业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责,大力推广舍饲圈养和现代畜牧业发展,落实好封山禁牧措施,巩固造林绿化成果。自然资源局和住建部门统筹城乡土地利用规划,协调解决生态建设区林牧矛盾,合理布局城乡造林绿化用地,保障区域生态安全。水利部门搞好小流域治理、河(渠)道绿化,做好重点造林绿化区灌溉用水保障及灌溉设施资金落实和建设工作。交通部门做好公路两侧绿化工作,协助林草部门规划建设好重点林区和造林区域的生产道路和防火通道。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做好新成立国有营林单位机构、人员、编制审批工作。电力部门做好重点造林绿化区的供电网络建设,保障灌溉等用电需求及用电优惠政策的落实。生态环境部门严格监督执行和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开辟环评绿色通道,简化国土绿化项目的审批程序。

    (四)强化科技支撑加大现有科研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力度,积极推广使用优质抗逆林木植物新品种,支持和鼓励使用优良种苗造林,提高良种使用率,严格按规范标准进行种苗培育、造林、低效林改造、森林经营抚育。加大造林绿化科技攻关力度,依托高校、科研院所等专业平台,重点加强困难立地造林、混交林营造、节水灌溉造林、退化土地治理等技术攻关。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鼓励专业技术人员从事造林绿化、种苗培育、森林经营等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结合科技项目的实施,深入基层开展科技服务。

    (五)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林草部门队伍建设,重点加强乡镇林业站的队伍能力建设,强化乡镇政府在“先建后补”造林中的组织、审核、申报、管理职能,提高造林、林地管护、产业发展等项目落地能力,引导、带动区域内村民、村集体、合作社等积极参与国土绿化工作。

    (六)依法保保护管理。严格执行《森林法》、《禁牧令》等法律法规,依法惩处盗伐、滥伐林木、毁坏林木绿地以及非法占用林地、绿地的行为,巩固造林绿化成果。强化林草部门森林资源管理职能,严格执行林地、绿地审批管理。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能力建设,提高林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报和防治水平。加强森林防火,深入开展防火宣教活动,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加强防火队伍建设,加大防火设施设备投资,提高森林火情预警预报和火灾扑救能力。

    (七)完善考核机制将造林绿化主要指标纳入全县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建立县、乡镇和涉及部门主要领导任期国土绿化目标责任制,切实把责任明确到位、指标分解到位、任务落实到位,实行从林地面积增减、森林质量消长两个方面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

    附文件解读链接:http://www.huangyuan.gov.cn/index.php?s=news&c=show&id=6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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