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源县卫健局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对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湟源日月雅园宾馆、巴燕乡巴燕村卫生室进行了当场行政处罚。现对一家宾馆、一家医疗机构的当场行政处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若有异议,请联系县卫健局,联系电话:2432830。
附件1:湟源日月雅园宾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附件2:巴燕乡巴燕村卫生室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