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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平乡】集中学习《安全生产法》《青海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来源:和平乡人民政府  日期:2021-09-29  信息员:马文杰  签发领导:韩得英  浏览:0次  打印

    2021929午,和平乡人民政府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会议上组织学习了《安全生产法》《青海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会议从新法修改背景、思路、原则、要求和修改要点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重点带领学习了机关有关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会议制、安全员职责等内容,并结合我乡实际就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提出了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把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贯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好,明确新安全法的新要求,认真做到学法知法、遵法守法。二是要开展宣传普及活动。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是要切实加强“一岗双责”的规定责任落实,结合安全生产监管狠抓责任落实,详细掌握各辖区内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加强监管。

     会议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深刻领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重要意义,切实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推进政务服务和非公经济工作的重要抓手,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理念,找准服务办事单位和群众、影响营商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质量,拓宽服务渠道,让办事的单位和群众“少跑腿”“跑一次”“不跑腿”。二要强化宣传学习,采取专题学习交流等形式全力营造贯彻学习的良好氛围。三要坚持“优质、高效、担当、务实”的工作作风,聚焦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造活力,为全县加快建设一流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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