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湟源县人民政府网站 [登录]
当前时间:
湟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 首页
  • 政务要闻
  • 政府信息公开
  • 领导之窗
  • 魅力湟源
  • 政民互动
  • 投资湟源
  • 专题专栏
  • 湟源广告条
    首页>专题>政务时事>两学一做

    湟源县实行入党积极分子党委备案制 把严党员“入口关”

    来源:湟源县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日期:2019-03-18  信息员:  签发领导:  浏览:0次  打印

    新闻摘要:为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预防和杜绝农村(社区)党组织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工作中存在的人情化、关系化,发展对象审批与递交入党申请的积极分子不相符等问题发生,湟源县制定出台《湟源县农村(社区)入党积极分子...

    为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预防和杜绝农村(社区)党组织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工作中存在的人情化、关系化,发展对象审批与递交入党申请的积极分子不相符等问题发生,湟源县制定出台《湟源县农村(社区)入党积极分子党委备案制》,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向村(社区)党组织在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时,向乡镇党委复印报备,让上级党委掌握了解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形成倒查问责机制,确保每名递交入党申请书的积极分子得到及时有效的培养,做到农村(社区)党组织必须从已备案的入党积极分子中确定发展对象,未进行备案的,原则上不予发展。从而织密规范发展党员“制度网”,把严党员“入口关”,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促进农村(社区)高品质发展党员。

    深入调研,坚持问题导向出实招。县委组织部结合基层组织工作“大调研”“大走访”活动,对基层党建工作中发展党员、落实“三会一课”等基础性工作进行了自查自纠和全面梳理,针对个别党组织“确定发展对象不严谨”“跟踪培养不及时”等问题,结合农村(社区)党组织实际,实行入党积极分子党委备案制,注重源头预防。同时,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上级党委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备案登记后,严格对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条件进行严格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备案资格,并对基层组织发展党员每一个步骤的基本情况、工作要求和操作过程进行跟踪检查,通过走访、查看等形式对入党积极分子现实表现考评情况进行验证核实,为高品质发展党员储备了“源头活水”。

    精心培养,采取多种模式培好苗。坚持组织培养、教育引导与实践锻炼相结合,采取“1+1+N”模式,由乡镇党委委员进行一次谈心谈话,乡镇党委组织开展一次集中培训,通过党委书记带、组织委员带、党务骨干带等多种形式,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志愿服务、固定党日、党员集中学习等活动,加强教育培养。并把党性观念强、综合素质高、作用发挥好的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每月与联系对象进行至少一次谈话和培养教育,按月向党支部书面汇报,提出定性评价。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向党支部递交思想汇报材料,当面向党支部书记汇报思想情况。乡镇党委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村(社区)发展党员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严格审查发展党员上报的相关材料是否齐全,是否规范填写,有无随意更改、删减党员发展程序和未执行有关规定的情况。

    夯实责任,严格程序标准提质量。强化乡镇党委书记发展党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和组织委员具体责任人职责,突出乡镇党委审核把关作用,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做到农村(社区)党组织发展党员规范化、程序化、精细化、品质化。发展党员工作实行全程责任追究,按照“谁发展谁负责、谁培养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各乡镇党委定期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倒逼追溯,确保工作规范开展。同时,强化责任追究,将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并开通举报电话,随时接受广大党员群众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监督。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