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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湟源县突出重点领域,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

    来源:湟源县生态环境局   日期:2020-04-30  信息员:李聪  签发领导:胡来明  浏览:0次  打印

    新闻摘要:近年来,湟源县以改善环境质量和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目标,坚决扛起生态环境责任,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县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湟水河湟源出境(扎麻隆)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Ⅱ类水体功能要求,空气优良率稳定保持在85%以上,县城污水管网覆盖率、污水收集率分别达90%、85%以上,未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一是全面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对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青海省督察生态环保工作以...

    近年来,湟源县以改善环境质量和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目标,坚决扛起生态环境责任,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县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湟水河湟源出境(扎麻隆)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Ⅱ类水体功能要求,空气优良率稳定保持在85%以上,县城污水管网覆盖率、污水收集率分别达90%、85%以上,未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

    一是全面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中央第六生态

    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青海省督察生态环保工作以来反映问题立行立改截止目前,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涉及我县的6项整改任务已完成5项42件信访问题已全面完成整改;新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我县的20件信访举报问题已完成整改8件,正在整改6件,不属实6件,按时上报率100%,完成整改率70%,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是全力攻坚污染防治工作,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全面启动开展了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从扬尘、工业企业、煤烟尘污染治理等方面持续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加强对秸秆、杂草、树叶、垃圾等焚烧现象巡查检查,加大了元旦、春节期间相关区域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力度全县砂场矿山企业进行开复工检查,督促各企业落实了物料覆盖、厂区围挡、道路硬化、防扬尘工棚、车辆冲洗、洗砂废水循环利用等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大一级、二级煤炭市场日常检查力度和对冶炼、水泥等重点涉气工业企业的监管力度截止目前,湟源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5.5%。水污染防治方面,结合落实“河长制枯水期湟水流域专项执法检查,加强了对湟水河湟源段内涉水化工企业、城镇污水处理厂、农副食品加工等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及废水排放情况的监察力度,确保涉水企业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加强了湟海渠、南山渠等农灌水渠的监察力度,杜绝直接向引水渠内偷排偷放水污染的现象,确保农灌引用水方面无隐患;加大了对湟水河流域主干道、支流河道两岸的监察频次与强度,确保沿湟水流域大片农灌区的用水安全,杜绝水污染事故的发生;组织执法人员全县18家水电站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对水电站日常运行、废机油处置、监控设施运行及生态基流下泄情况进行检查,全面排查各项生态环境问题组织开展了疫情期间疗垃圾和医疗废水专项检查工作,查阅了相关转运处置台账,确保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得到规范处置。截目前湟水沿岸湟源段无新增排污口,湟水河湟源段出境断面(扎麻隆)水质稳定达到II类水体功能要求。

    三是进一步深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格按照《湟源县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要求,执行产业政策和环保准入标准。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继续把“生态保护第一”的要求落实到规划编制、项目决策、资源开发、工程实施、项目环评、企业生产、政府监管等各方面各环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严把环评审批关,严格做到不降格环评、不越权违规审批,建立审批台账,实现审批信息网上公开公示指导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环评执行率和“三同时”现场核查率均达到100%。

    四是不断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制定印发了《湟源县“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相关单位为成员的“湟源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加大了“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宣传倡议工作。

    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定生态定力,切实履行生态环保管理责任,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责任感、使命感,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逐步提升环境治理水平,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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