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复内容 |
尊敬的网友:您好!根据您咨询的问题,现答复如下:湟源县教育局于2025年12月29日收到您在县政府门户网站领导信箱提交的投诉举报后,第一时间组织专人开展调查核实工作。经查,您反映的湟源一中八年级十一班班主任杨老师存在侮辱辱骂学生、体罚致学生头晕、因头饰问题羞辱学生、教唆学生孤立他人等情况均不属实。现将核查及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杨老师多次侮辱辱骂学生、用戒尺及巴掌打学生后脑致学生头晕”问题核查情况
经与涉事班级及杨老师代课班级学生、其他教师多方核实,未发现杨老师存在侮辱辱骂学生、用巴掌击打学生后脑的行为。关于“戒尺教育”问题,核查确认杨老师曾在学生违反课堂纪律、未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时,依规使用戒尺对学生手心实施适度惩戒,该行为符合《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关于教育惩戒的相关规定,惩戒过程规范适度,未对学生身体造成伤害。
二、关于“杨老师因女生扎蝴蝶发绳侮辱学生”问题核查情况
根据《中小学生守则》及湟源一中校园仪容仪表管理规定,学生应保持朴素大方的仪容仪表,不得佩戴夸张头饰、发绳等饰品。核查发现,杨老师在发现班级四名女生佩戴造型夸张的蝴蝶发绳后,对其进行了仪容仪表规范的正面教育引导,目的是督促学生遵守校园管理规定、培养良好行为习惯,不存在侮辱、羞辱学生的行为。
三、关于“杨老师教唆学生孤立他人、让学生不要和某些人来往”问题核查情况
经与班级学生逐一谈话核实,杨老师发现个别学生与有不良行为倾向的人员存在来往迹象后,出于保护学生身心健康、维护良好学习成长环境的目的,提醒学生谨慎交友、远离不良影响,并非教唆学生孤立本班同学。针对班级内存在心理调适需求的学生,杨老师已联合学校心理辅导教师开展心理疏导,并与家长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制定个性化帮扶方案,切实保障学生心理健康发展。
四、处理情况
学校对杨老师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其在今后的学生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中,严格恪守师德师风规范,持续优化教育方式方法,始终坚持正面引导、耐心疏导为主,做到严慈相济、情理兼顾,杜绝简单化、粗放式教育管理行为。同时,督促湟源一中进一步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和教育惩戒能力培训,健全家校沟通机制,切实保障学生合法权益,营造安全、和谐、有序的育人环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直接联系湟源县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971-2435285。
湟源县教育局
2025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