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HY/2025-10221157_16971 | 发文字号 | 责任部门 | 湟源县农业农村局 | |
| 签发领导 | 范亚磊 | 发文日期 | 2025-10-22 11:16:57 | 主题分类 | 社会领域 |
| 信息员 | 赵占金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根据湟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湟源县消费协作提升四期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源政〔2025〕45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快促销湟源县消费帮扶农副产品,降低企业物流成本,使企业增效、农户增收。参与消费帮扶工作,入驻832平台、消费帮扶省级示范销售平台、实体店的企业、合作社等,按照月报表对销往东部地区(包括线上线下渠道销)农副产品所产生的物流费用按照比例进行补贴。
企业申请后,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县协作办对申报单位销售的情况相关资料审核通过后进行补贴。现将物流费补贴及销售额补助的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日,公示无异议后,发放给企业。
物流补贴:青海青南商贸有限公司(按照50%补贴7.8万元)。
销售额补助:青海博业农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按照100-300万元,补助1万元),湟源金润养鸡场(按照50-100万元,补助0.5万元)。
湟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