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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司法局:矛盾纠纷勤化解 人民调解解民忧

    来源:县司法局  日期:2022-08-15  信息员:admin  签发领导:  浏览:0次  打印

    新闻摘要:为切实做好维稳“百日攻坚”行动,湟源县司法局组织各乡镇司法所开展了矛盾纠纷实地大排查大调处工作,最大限度消除社会不稳定不和谐因素,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近日,湟源县司法局巴燕司法所在排查矛盾纠纷时发现一起因草料质量不合格引发的退款纠纷。经了解,张某于2022年8月初通过电话在马某处预定30吨草料,提前支付货款33126元,双方约定剩余8000元货款等草料从甘肃运达后结清。...

    为切实做好维稳“百日攻坚”行动,湟源县司法局组织各乡镇司法所开展了矛盾纠纷实地大排查大调处工作,最大限度消除社会不稳定不和谐因素,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

    近日,湟源县司法局巴燕司法所在排查矛盾纠纷时发现一起因草料质量不合格引发的退款纠纷。经了解,张某于2022年8月初通过电话在马某处预定30吨草料,提前支付货款33126元,双方约定剩余8000元货款等草料从甘肃运达后结清。运达后张某发现草料存在质量问题,遂联系供货方马某要求退款,马某同意退款,但要求张某先让运输车辆将此批草料运回其处后退回货款,张某担心一旦让车辆返回可能难以收回已支付的33126元货款,沟通协商无果,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了解事情前因后果后,调解员到达现场,查看张某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与草料,发现情况属实立即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由于供货方马某人在甘肃无法来到调解现场,遂调解员通过电话及微信视频的“线上”方式对当事人马某进行调解,耐心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劝导马某要合法、诚信做生意并承诺退款后,监督当事人张某让运输车辆及时返回。最终马某同意退回张某提前支付的货款共计33126元,张某也同意在收到货款后让其运输车辆返回,双方达成一致协议,事情得到圆满解决,当事人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湟源县司法局将进一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并在工作中始终坚持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实事求是、遵循法律的原则,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切实保障好群众切身利益,有效维护辖区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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