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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矫正对象陷困境 矫正帮扶暖人心

    来源:县司法局  日期:2022-09-26  信息员:李娴珍   签发领导:薛晓莉  浏览:0次  打印

    新闻摘要:近日,湟源县司法局波航司法所在谈话走访工作中了解到社区矫正对象张某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湟源县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并处罚金1000元,但因家中一人,无亲属,无经济来源,无法如期缴纳,在案件执行期间法院依法将其银行卡冻结,更使正常生活陷入了困境,希望波航司法所工作人员能给予帮助。矫正对象张某某从6月21日起开始在我局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表现良好,能服从监管,按时签到、报到。由于正处于矫正严管期间,无法请假外...

    近日,湟源县司法局波航司法所在谈话走访工作中了解到社区矫正对象张某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湟源县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并处罚金1000元,但因家中一人,无亲属,无经济来源,无法如期缴纳,在案件执行期间法院依法将其银行卡冻结,更使正常生活陷入了困境,希望波航司法所工作人员能给予帮助。

    矫正对象张某某从6月21日起开始在我局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表现良好,能服从监管,按时签到、报到。由于正处于矫正严管期间,无法请假外出务工,罚金无法及时缴纳,张某某出现抵触情绪,从而会影响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波航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个人谈话走访了解,首先,向矫正小组成员村委书记反映情况,并联合矫正小组成员到其家中实地查看,家中只有半袋面,目前无其它收入来源,被冻结银行账号中仅有800余元,致使张某某无法维持正常生活。司法所及矫正小组成员第一时间做好张某某的思想教育工作的同时,前往法院与执行局领导及承办法官及时沟通反映了他的家庭经济情况,为张某某出具在矫正期间的现实表现。同时邀请县法院执行局领导及承办法官实地走访村委及张某某家,现场了解后司法所工作人员与法官意见达成一致,法院本着以人为本救困帮扶的宗旨同意对社区矫正对象张某某暂予缓缴。当张某某接到县法院决定暂予缓缴罚金的裁定书时,激动的泪水浸湿了双眼,表示在今后的矫正期间和解除矫正后遵纪守法,做遵纪守法好公民。

    湟源县司法局一直以来重视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帮扶,不断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的精细化管理水平,通过严格执法与人性关怀相结合、惩治与感化相结合,有效提升了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和改造效果,让社区矫正对象真正感受到社区矫正宽严相济的执法真要,切实帮助他们学法懂法守法,重新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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