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内容 |
尊敬的网友:您好,现就廉租房申请事宜答复如下:
根据《西宁市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及《湟源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工作》规定,我县廉租房和公租房已并轨,统一按公租房管理。申请公租房需满足如下条件:
1.准入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西宁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且家庭在就业地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下(不含申请当年有产权交易)的城镇低保住房困难家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和在本市工作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2年以上有租金支付能力的外来务工人员、转户农牧民家庭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
2.申请步骤:申请人向城关镇所在社区提交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及公共租赁住房审定表,经社区初审后,由城关镇政府、民政局、公安局(车管所)、食药监局、人社局、不动产局、住建局审核后,进行公示,待公示期满后,摇号分房。
3.申报资料:
(1)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交复印件,核验原件);
(2)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交复印件,核验原件);
(3)自有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交复印件,核验原件);租住公有住房(承租单位自管公房及承租政府部门直管公房)的由产权单位出具房屋租赁证明;市场租赁房屋的出具房屋租赁合同;
(4)《湟源县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湟源县低收入家庭认定表》原件及复印件;(非低保、低收入家庭无需提供)。
(5)离异的出具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6)个人手写申请书原件;
(7)需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4.分配时间:鉴于目前我县空置房源较少,尚有108人处于轮候,具体分房时间需根据空置房源确定,望承租申请人予以理解。
湟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