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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尊敬的领导你好,希望您在百忙之中,能看看我的留言 信件编号 HYZFW-TXJB-1637680682
    信件内容 领导你好,本人姓名,丁宜晓,身份证号,632124***********.,在2021年8月10下午6点左右,被多人欧打,当时报警了,110民警到现场出警了,从事发到至今2021年11月23日期间申请做伤情鉴定,都是以各种理由做不了,期间在湟源做了一次,在苦等20多天后打电话问办案民警,才知法医没受理退回来,到现在不知道案件的进展,已经三个月13天了,打人者正常上下班,没有一句道谦,没有一分的医药费,还骂往远滚,恐吓要把我敢出湟源,有钱有势啊,还有很多问题,实在不方便在这说,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麻烦颌导,希望您在百忙之中,帮帮我 ,给你舔麻烦了,谢谢,我电话187********
    信件类型 投诉举报 收件单位 公安局 提交时间 2021-11-23 23:18:02
    网友姓名 丁宜晓 是否公开 公开 附件
    回复批示
    处理进度 受理完成 答复方式 公开答复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根据您咨询的问题,现答复如下:经查:2021年8月10日17时57分湟源县公安局东区办案对接110指令称:在城关镇总段旁边家属院,报警人丁宜晓被打。接到指令后我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经办案民警初步调查了解后将该案件受理为寻衅滋事进行查处,并让当事人丁宜晓到医院就诊,保存就诊记录及医疗发票,后期到湟源县公安局东区办案队继续处理该案,为使案件顺利进行,需要丁宜晓做伤情鉴定,9月27日,办案民警委托湟源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对丁宜晓伤情进行鉴定,但因丁宜晓听力鉴定超出鉴定范围,湟源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告知不予受理,需到其他有该资质的鉴定机构去做鉴定。后期因疫情防控原因,故一直未给丁宜晓做伤情鉴定。疫情管控结束后,办案民警联系了其他鉴定机构,并于2021年12月6日,民警同当事人丁宜晓到青海红十字医院及青海警官职业学院等地做伤情鉴定,但红十字医院和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未受理其伤情鉴定。当事人丁宜晓表示:不再做听力鉴定,但申请对自己其他身体损伤继续做伤情鉴定,办案民警将继续委托湟源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对丁宜晓其他伤情做鉴定,目前该案正在加快办理中。 一、答复情况 2021年12月8日17时,督察部门民警对投诉人进行电话答复,投诉人表示满意。 二、答复单位 湟源县公安局纪检督察大队,联系方式:2435963。 湟源县公安局督察大队 2021年12月8日
    受理单位 公安局 答复时间 2021-11-26 00:00:0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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