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内容 |
尊敬的网友:您好!根据您咨询的问题,现答复如下:根据相关法规规定,不动产登记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工程完工后,开发商向住建、消防等部门申请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取得综合竣工验收备案表。并按规定到税务部门完税。
(二)委托有资质的测绘机构对小区的房屋进行平面测绘,出具房产测绘报告和房产分户平面图;同时还要对该小区的土地进行宗地界址和各幢界址测量,出具宗地图和测绘成果报告。
(三)开发商持政府或有关部门的批复文件、报建审批材料、完税证明材料、竣工验收材料、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手续等到我局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房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首次登记。
(四)将产权从开发商转到购房户,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转移登记,须双方共同申请。根据“依申请登记”的原则,我局须在接到开发商和业主的共同申请后,才能启动不动产权登记程序。经查,到目前为止,我局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尚未收到盛元小区开发商的不动产权属登记申请。
上述答复不知您是否满意,如还有疑问,请电话咨询。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联系人:李婕 电话:2481717
办公地址:湟源县城关镇西大街21号
湟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