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内容 |
尊敬的网友:您好!根据您咨询的问题,现答复如下:根据相关法规规定,不动产登记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工程完工后,开发商向住建、消防等部门申请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取得综合竣工验收备案表。并按规定到税务部门完税。
(二)委托有资质的测绘机构对小区的房屋进行平面测绘,出具房产测绘报告和房产分户平面图;同时还要对该小区的土地进行宗地界址和各幢界址测量,出具宗地图和测绘成果报告。
(三)开发商持政府或有关部门的批复文件、报建审批材料、完税证明材料、竣工验收材料、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手续等到我局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房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首次登记。
(四)将产权从开发商转到购房户,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转移登记,须双方共同申请。根据“依申请登记”的原则,我局须在接到开发商和业主的共同申请后,才能启动不动产权登记程序。
截止目前,丹城佳苑一期1、5、6、10、12、13、14、15、17号楼正在由开发商按照“不动产+互联网”模式,为住户正常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经了解,该住户所在的2号楼已于2020年5月28日由住建局完成竣工验收,但未进行竣工验收备案,不动产首次登记前期手续不完善,不符合申请开发商不动产首次登记条件。由于住户房屋性质属于拆迁安置房,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时必须的网签合同未在住建局房管部门网签备案,我局咨询县住建局后回复为:性质为安置房的购房合同网签备案主体目前暂不清晰,暂时无法进行购房合同网签备案,经请示上级住建主管部门后予以回复。
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难工作部署,全省2023年实现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应化尽化”“清零”的要求,参照《湟源县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实施细则,本着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态度,我局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正全力化解不动产登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堵点,按照“一区一策”原则,督促开发商尽快提交规划验收、竣工验收备案等申请及相关资料,加快推进丹城佳苑不动产首次登记事宜。接投诉后,我局第一时间与住户取得联系,并解释未能为其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原因,住户表示理解,希望相关部门加快化解进度,争取早日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书。
湟源县自然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