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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对于湟源融汇广场商品房是否能退款问题的咨询 信件编号 HYZFW-WYZX-1610849070
    信件内容 本人于2020年8月份在湟源融汇广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总共付首付147830元,因我在海西州上班,所以平常也不怎么下来一次,但是我于2020年12月份下来看房子的时候发现湟源县住建局的在售楼部门口贴了该房因为没有预售许可证所以查封了还售楼部,那我想咨询一下县委书记,湟源融汇既然相关资质还未取得,那为何要让他正常营业,欺骗老百姓,我们的钱也都是血汗钱,一分一分攒的,如果因为不能顺利住房导致一些其他不可挽救的结果又如何解决?所以,在此我再问一下,能不能通过县委领导和县委县政府将我的首付款退还给我,让我重新选择一套住房。因为有一套房对于此时此刻的我来说实在是特别重要,我又刚好怀孕了,没有房子我就没地方住。相信县委书记能如所愿解决我的燃眉之急。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收件单位 住房和城乡规划局 提交时间 2021-01-17 10:04:30
    网友姓名 刘汉月 是否公开 公开 附件
    回复批示
    处理进度 受理完成 答复方式 公开答复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我局收到您的来信,现答复如下,青海汇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融汇商业广场(丰盛巷片区项目一期)1号楼(A、B座)及部分商业、3号楼已于2014年办理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该群众反映的房子是指湟源县丰盛巷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的住宅,项目二期涉及的青海汇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湟源锦拓房地产开发公司因资产纠纷,导致项目建设及销售主体不明,因此未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020年6月因群众反映、频繁上访,我局调查核实后,发现青海汇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未取得项目二期《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条件下,对外出售该项目商品房,为此我局向全县下发告知书,告知“凡是购买了丰盛巷项目二期房屋的购房户于2020年10月23日至2020年11月5日到我局进行登记”,同时,为防止事态扩大,我局暂时查封了融汇商业广场售房部。同时,我局根据登记情况对两家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 经查,该网友已于2020年12月在我局登记,待两家企业按照法院判决申请办理相应手续后,我局会及时依据登记情况协调解决群众购房事宜。至于购房退款问题,建议该网友通过法律途径维护个人权益。 湟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27日
    受理单位 住房和城乡规划局 答复时间 2021-01-27 00:00:0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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