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内容 |
尊敬的网友:您好,我局获悉刘先生的投诉后,立即进行了调查和处理。经查,刘先生投诉的一"2018年上胡丹村东大棚项目,高陕文施工,建设,垫付材料款,人工费共计31万余元,现在电话不接,希望政府给予帮助” ,经核查情况不属实
刘先生投诉中提到的"2018年上胡丹村东大棚项目” ,经核实为“国际农发基金青海六盘山片区扶贫项目,遑源县2017年温室建设子项目” 。项目主管单位为原湟源县农林牧和扶贫开发局,项目建设单位上胡丹村民委员会,青海正邦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开招标为施工单位,刘先生投诉中提到的高陕文为青海正邦新能源有限公司在该项目施工中的现场负责人。经调查,该项目2017年1月开工, 2017年12月完工。项目工程款1759017元,湟源县农业农村局已于2020年12月前全部拨付给青海正邦新能源有限公司。经联系投诉人刘先生,刘先生与青海正邦新能源有限公司无任何关于该项目的合同及工资表、欠条。经联系该项目施工现场负责人高陕文,高陕文否认与刘先生在该项目中存在工程承包及劳务关系。鉴于该工程项目已完工,且工程款已全额拨付至施工单位。建议投诉人刘先生通过司法程序维权。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联系人:王磊 联系电话:2498862 湟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