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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页>民政互动
    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集中供暖问题、暖气不热 信件编号 HYZFW-WYZX-1635135126
    信件内容 各位领导: 我是住在城关镇北大街拱海门附近的居民、近期天气降温家中难免变凉、虽然家中已供暖气、但还是不够暖、锅炉房也是间断的供暖、就早上烧一会、中午一会、晚上一过9点就不烧了、没有做到所谓真的供暖、我想知道对于供暖时间段是否有明确的规定?天气外面下雪还是不烧、就按照平时的那个时间段进行供暖、如果家中达不到要求的温度、那我是否可以拒缴暖气费呢?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收件单位 住房和城乡规划局 提交时间 2021-10-25 12:12:06
    网友姓名 孟寿良 是否公开 公开 附件
    回复批示
    处理进度 受理完成 答复方式 公开答复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根据您咨询的问题,现答复如下:根据《湟源县城镇集中供热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采暖期间未明确规定供暖时间,在正常天气情况下,对符合现行国家设计规范要求的建筑,或经过围护结构和供热系统改造的建筑,供热企业应当保证热用户家中温度不低于18℃±2℃以上。10月底,因疫情影响,供暖公司未安排入户测温,我局已要求供暖公司及时安排到住户家中测温,待测温后如家中温度不达标,我局将督促供暖公司整改。 湟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受理单位 住房和城乡规划局 答复时间 2021-10-29 00:00:0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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