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国和省内部分地区疫情散发、频发,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增大。为切实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保障全县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我们温馨提示:
一、非必要不来(返)源。正值务工返乡高峰期,人员流动频繁,返乡途中所接触的人群较为复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下车堂食、服务区停留等都有可能发生交叉感染。提倡在外务工、经商、生活、学习的家人和朋友暂缓来(返)源,疫情发生地人员非必要不流动,降低感染风险。
二、非必要不离源。辖区群众非必要不前往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病例发生的地区。确需外出的,请提前向所在单位、乡镇报备,并了解目的地的疫情防控政策,做好个人防护,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提倡在县内从事生产活动,不去人流量大、人员密集的场所。
三、主动报备行程。确需返乡的,请提前通过“青海省疫情防控报备系统”向居住地所属乡镇、村(社区)报备,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来(返)源。返乡途中尽量驾驶私家车,做好个人防护,减少在服务区或其他公共场所停留频次,降低出行交叉感染风险。要携带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积极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防疫措施。如实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故意隐瞒或未及时报告,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遵守防疫规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进入商超、饭馆、药店、银行等公共场所时,主动扫码,配合查验。各类经营主体、公共场所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严格落实“两码一证”查验、消毒消杀等防控措施,做到逢进必扫、凡进必查。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不组织、不参与聚集聚餐活动,尽量减少走亲访友,多用电话、视频问候拜访增进交流。
五、做好日常防护。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安全距离”等良好习惯,如身体不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应立即前往医院发热门诊就诊,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接触史等信息,就诊过程中做好佩戴口罩、消毒等个人防护措施。
六、发挥引领作用。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树牢风险防范意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带头做到暂缓来(返)源、非必要不离源,自觉遵守防疫规定,支持并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主动劝导在外务工、经商、生活、上学的亲人或朋友暂不返源,劝导身边的亲戚朋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
衷心感谢广大群众一直以来对我县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请继续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坚实防线。如果在生产生活、出行就医等方面出现困难,请拨打求助热线,我们将竭诚服务。
湟源县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