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林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农业口事业单位设置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您的建议“在农业口事业单位设置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017年我局收到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青人社厅发〔2017〕161号)县级事业单位可以设置正高级岗位的通知后,立刻召集教育、卫生、农牧、水利、交通、发改等编制人员数量达到正高级岗位设置比例的主管局开会,通报了正高级岗位设置相关事宜。会后各主管局通知其下属事业单位召开职代会讨论。除卫生局下属人民
医院、中医院因二级甲等医院评定需具备正高级医护人员的原因,同意将原副高级岗位的15%设为正高级岗位。其他各局均以事业单位副高级岗位紧缺,副高级职称待聘人员多、待聘时间长,中青年业务骨干职称停滞于中、初级无法申报副高级的现状。决定不设正高级岗位,原设置高级岗位仍全部用于副高级职称评、聘。根据“县级事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可以设置正高级岗位,经单位职代会同意并提供包含单位确需正高级岗位的工作目的、任务、项目、岗位职责的《岗位说明书》。”的规定若农业农村局确需设置正高级岗位并提交以上资料后我局即可办理岗位设置变更,但至今未收到农业农村局相关变更岗位的任何文件资料。
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做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人员聘用的根本指导性文件,明确规定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行岗位设置,人员聘用制度,关键在于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的用人机制。岗位设置的基本原则在于“按编设岗、因事设岗、竞争上岗、择优聘用”。综上所述,事业单位岗位设置需要事业单位主管局根据下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规格、编制数量、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业务需求,所属人员的工作业绩、绩效考核、人员结构等多种因素综合考量,合理设岗。
再次感谢朱林科委员对我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人事管理工作的支持与关注,如对上述答复有意见建议,请联系我局人事劳资室,联系电话2436133。
湟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