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直机关各党组、党(工)委及所属各(总)支部,各人民团体:
2023年“五一”、端午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作风纪律要求,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现就节日期间有关作风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夯实主体责任,坚持守土尽责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节前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及省纪委监委通报的5起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典型问题,深入对照检查,做到早教育、早警醒。将抓好节日期间作风建设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在节前分层分级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引导党员干部在思想上自警、行动上自律,严防节日腐败。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把自己摆进去,带头正风肃纪,以上率下,严格带好队伍,严格家教家风。
二、严明纪律规矩,做到令行禁止
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纪律规矩意识,自觉做到“十个严禁”:严禁违规收送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消费卡、电子红包、名贵特产等节礼;严禁违规以各种名义组织和参加用公款支付的活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以及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借用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的车辆;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严禁违规组织或参与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等;严禁违规公款吃喝、餐饮浪费,超标准超范围违规接待或“酒前”违规收受、“酒中”违规吃喝、“酒后”违规驾驶等“酒杯中的奢靡之风”;严禁在节日期间工作打折扣、搞变通,特别是在民生保障、帮扶救助、安全生产等方面不作为、乱作为。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聚焦主责主业,坚守“五一”、端午节点,紧盯违规公款吃喝、在隐蔽场所接受宴请、“舌尖上的浪费”、以电子红包和快递物流方式“隔空送礼”、公车私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节日多发问题,以及隐藏在高档酒、“天价茶”、奢华包装背后的享乐奢靡现象,加强监督检查,从严从快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深挖细查背后是否存在利益勾兑、权钱交易等问题,及时通报典型案例,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以有力有效的举措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中共湟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