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湟源县公安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按照“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目标要求,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路径,创新建立以“一张网络、两级组织、三项机制”为主要内容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模式,严密防范因矛盾纠纷引发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和重大群体性事件,及时将各类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在基层。
织密“一张网络”
推动矛盾多元化解
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意识,积极打造一张纵向贯通村、乡、镇、社区,横向打通综合治理、劳动保障、民政帮扶、环境整治等各个领域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网络。一是推动党政主导。结合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专项行动,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构建“党政主导、公安主动、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二是加强部门联动。深化“纠纷三级网格化”联动调处机制,加强与司法局、法院、民政局、信访局、街道、村、社区等单位的配合协调,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专业优势,主动抓好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等工作,形成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齐抓共管的格局。三是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接访约访下访制度,局领导包人包片深入开展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各中心派出所成立调解室,其中以大华中心派出所“老徐调解室”为代表,进一步推进多元化调解纠纷,满足群众矛盾纠纷快速化解、有效化解的实际需求。截至目前,湟源县初建一张纵向贯穿7个乡2个镇,146行政村,8个社区,2座寺庙,横向打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网。
发挥“两级组织”
提升多元基层调解能力
充分发挥派出所、村委两级组织调解效能,打造派出所调解室、村调解室,形成就地预防、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的高效工作模式。一是纠纷调处“网格化”。结合“百警进万家”活动,加强派出所警务室基础建设,配齐派出所力量,让派出所民警有更多时间、更多精力沉入村,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村。二是纠纷调处“规范化”。加强与司法局调解员配合联动,协同调解处置难度大、易激化矛盾的复杂纠纷,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中。三是纠纷调处“专业化”。全局考取司法考试、心理咨询资质的民警充实进调解队伍,同时邀请专业人员定期对调解员针对“如何找准矛盾纠纷的调解难点、关键点、破题点等内容”开展培训,提升专业调解能力,建立专业化队伍,为民事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提供法律支撑,成功化解矛盾纠纷,有效提升调解效率。
建立“三项机制”
保障调解工作实效
始终坚持以机制保障引领矛盾纠纷多元调解工作,做到边实践边提炼边完善,有效形成符合辖区实际的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长效机制。一是建立以“全”为要的信息采集“晴雨表”。充分运用“110”接处警矛盾纠纷类警情推送、重复警情专项治理、网上舆情收集、派出所民警入户上门走访、信访接访工作、警民恳谈会、群众上门反映以及相关部门反馈等渠道,延伸信息来源触角。同时,坚持抓早抓小、应排尽排,定期开展村、社矛盾纠纷排查,重点关注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切涉及面广、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问题的领域,深入摸排各类重大不稳定问题及隐患,可能引发媒体炒作、能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问题,严格管控扬言以危险方式报复社会的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精神障碍患者、吸毒人员等各类重点人员,形成“排查一张表、线上一个库、线下一本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树立以“快”为先的研判预警“风向标”。充分发挥信息网络作用,加强对社会面、重点领域的动态排查监控,落实每月研判制度,实行分类管控,对“一般类”矛盾纠纷,由辖区民警负责关注掌握,主动配合相关单位开展调解工作;同时,对“关注类”“重点类”矛盾纠纷,每月定期上门,了解当事人诉求和思想动态,加强沟通、疏导情绪,直至矛盾纠纷得到妥善解决。对尚未化解的开展风险预警、研商化解措施,对已经化解的矛盾纠纷强化经验提炼,对基层无法化解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形成书面报告,及时报送党委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三是确立以“实”为重的督办回访“测量仪”。优化完善矛盾纠纷全面回访制度,及时筛查易引发“民转刑”案事件的矛盾纠纷,同步跟踪落实调解进展,限时回复督办情况,所领导带队组织责任民警及群防群治力量深入辖区进行见面回访,重点询问当事人对已调解的矛盾是否满意、是否有其他意见和情绪,掌握是否有二次引发纠纷矛盾的倾向。截至目前,化解各类矛盾纠纷5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