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县重点项目工程建设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等法律法规要求,我局严格规范临时用地管理。
一是建立临时用地工作台账。重点对辖区内重点项目工程建设施工临时场地的用地单位、临时用地面积、地类、土地复垦费收取情况等逐一进行核查统计登记,建立完善我县历年临时用地审批台账。
二是严格临时用地审批。临时用地使用者提出用地申请,签订临时用地合同,按照法定批准权限,我局对用地条件、用地面积、土地复垦方案等进行严格审核后,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并将新批准的临时用地审批材料及时、准确地在临时用地信息系统内填报。用地单位取得临时用地批复后方可用地。
三是强化临时用地批后监管。结合省厅下发的卫星影像对全县临时用地开展巡查,对重点区域实行不定期抽查。要求用地单位严格按临时用地协议要求使用土地,对少批多用、擅自改变用途等,按法律规定给予相应处罚,确保我县重点项目的临时用地规范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