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自然资源部正式启动新一轮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湟源县作为青海省六个入市试点之一,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助力全县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
1抢抓试点机遇,加强顶层设计。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该项工作,成立湟源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紧紧抓住此次试点政策机遇,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统一,稳妥有序推进,制定了《湟源县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推进方案》以及系列配套政策文件。
2夯实基础,多举措完善前置条件。
紧盯“两项前置条件”和“三项负面清单”,启动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数据更新和成果汇交工作,完成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报批。初步摸排重点村4个,填写、收集问卷调查2000余份,征求4个村委和3个相关乡镇意见,村民代表入市研究会议纪要3份,村民提交入市申请2份。通过前期调查摸底工作,初步选定大华镇池汉村鑫祥加油站地块为我县今年入市试点地块,在该地块入市前置条件完备情况下,于2023年11月29日县政府下发入市批复《湟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对一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批复》(源政〔2023〕174号),该宗地土地面积3438.73平方米(5.1581亩),出让价款206.3238万元。目前入市工作已进入公示阶段,待公示期满后签订入市合同,完成青海省首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
3合理分配收益,保障集体利益。
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最终目的是让农民在土地交易中获得红利。本次入市交易的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安排使用,用于村集体经济组织基础设施建设、公益性事业以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理分配。
下一步,湟源县将以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为契机,围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探索形成可复制、易推广的试点成果,打造有辨识度的湟源入市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