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行政备案规范管理 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国办函〔2022〕110 号)、《青海省人民 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青海省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 年版)> 的通知》(青政办函〔2023〕114 号)和《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西宁市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宁政办函〔2023〕169号)精神,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我县行政备案规范管理工作,加强行政备案规范化、法治化建设,依据地方性法规“立改废释”和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情况,编制了《湟源县县级各部门(单位)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年版,共156项)》,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公布。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已公布的行政备案事项实施备案管理工作,清单之外一律不得实施行政备案。政务服务事项、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权责清单等各类清单中行政备案事项要与本清单保持一致。行政备案实施部门要进一步细化优化实施规范,确定备案流程、办理时限、办理材料、示范文本等要素形成办事指南。同时,压时限、减材料、简化办事流程。实施部门不得违规增加办理环节或者办理材料,不得超时限办理备案或无正当理由不予备案,防止以备案为名行许可之实。除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情形外的行政备案事项清单纳入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办,办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行政备案规范管理工作,行政备案设定部门和实施部门建立定期清理制度,并结合法律、法规、规章等“立改废释”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县级实施部门要加强行政备案的监管和业务指导,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坚决杜绝“以备案代监管”“不备案不监管”问题。推动行政备案与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联合惩戒等数据共享、协同联动,有效提升政府监管效能和政务服务水平,努力为市场主体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
附件:湟源县县级级各部门(单位)行政备案事项清单
(2023年版,共156项)
湟源县县级各部门(单位)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版,共156项).docx
附件:关于公布《湟源县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年版)通知》的政策解读
http://www.huangyuan.gov.cn/index.php?s=news&c=show&id=14630
湟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