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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四个强化”抓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

    来源:湟源县卫生健康局  日期:2024-07-12  信息员:admin  签发领导:  浏览:0次  打印

    为进一步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预防严重精神障碍肇事肇祸行为的发生,持续深化“平安湟源”建设,湟源县卫健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严格按照《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8年版)》做深做细患者服务管理工作。

    “责任清”为基础,强化压力传导。一是成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同时,9个乡镇人民政府及所辖村(社区)均成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和患者关爱帮扶小组,每季度召开会议,交换患者信息,全面了解辖区内在册患者和家庭的基本情况,逐步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精神卫生防治工作模式。二是完善信息资源共享机制,畅通重精患者信息交换渠道,及时与县委政法委、残联、民政、财政、公安、乡镇等部门形成合力,及时排查共享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有效促进各部门间协作,完善对患有精神疾病人员的管控措施。三是以县卫健局为主体,县疾控中心为实施部门,各乡镇卫生院承担具体健康管理责任,实行“月分析、季通报、季调度”的工作模式,切实压实各单位主体责任,实时掌握工作进展,安排部署重点工作。6月底,组织召开重精患者管理工作推进会、调度会3次,全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第一、二季度各项任务指标均已达到省级既定任务要求。

    “查问题”为导向,强化工作实效。一是以日常督导检查为抓手,压牢压实各乡镇卫生院职责,持续督促做实做细重精患者管理工作,并建立问题跟踪与反馈机制,形成督导、整改闭环。不断强化工作实效,推动管理工作高质量完成。截至目前,开展督导检查6次,发现问题5条,整改5条。二是以管理较为薄弱的乡镇卫生院为重点,联合省、市级督导组开展专项督导检查3次,分析存在的问题,探讨可行的整改措施,全力补齐管理短板,确保重精患者管理到位。三是以村(社区)为单位,通过集中筛查、上门入户等形式,对辖区范围内精神异常行为线索病人和既往重精患者进行筛查和复核诊断工作,动态调整管控措施,切实做到“早发现、快评估、实管控”。

    “规范化”为目标,强化服务质量。一是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均成立了精神科门诊,配备已完成加注精神科执业范围4名医师轮流坐诊,及时为全县就诊患者提供就医指导和转诊服务,并以医共体为单位,和所辖分院形成联动,及时为患者进行药物调整,确保药物能够发挥最大的疗效,为稳定病情提供保障。二是为切实做好我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提高各乡镇卫生院对严重精神障碍疾病信息的准确填报和管理能力,通过省市县三级对精神卫生专干进行培训。截至目前,参加、举办省、市、县级专项培训班4次,参训100余人次。三是结合15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依托全县56个家庭医生签约团队,为患者免费提供基本医疗、健康指导、定期检查、随访评估等管理服务,及时掌握患者病情,给予个性化服务,切实提升管理服务质量。目前,所有患者均实现“应签尽签”“应管尽管”,签约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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