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Y/2024-09060000_15786 | 发文字号 | 166号 | 责任部门 | 湟源县农业农村局 |
签发领导 | 范亚磊 | 发文日期 | 2024-09-06 00:00:00 | 主题分类 | 社会领域 |
信息员 | 赵占金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根据湟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湟源县消费协作提升三期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源政〔2024〕95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快促销湟源县消费帮扶农副产品,降低企业物流成本,使企业增效、农户增收。参与消费帮扶工作,入驻832平台、消费帮扶省级示范销售平台、实体店的企业、合作社等,按照月报表对销往东部地区(包括线上线下渠道销)农副产品所产生的物流费用按照比例进行补贴。
企业申请后,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县协作办对申报单位销售的线上线下数据、发货清单、合同、出库单、物流发票、产品发票、带动材料等审核(签字盖章)通过后,对销售到东部地区的农副产品所产生物流费用进行补贴。现将物流费补贴的企业进行公示,青海乔穆杰玛实业有限公司(按照40%补贴3.655036万元)公示期为10日,公示无异议后,发放给企业。
湟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