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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措并举齐发力 矫正有“度”助监管

    来源:县司法局  日期:2024-01-23  信息员:admin  签发领导:  浏览:0次  打印

    新闻摘要:为持续推动今冬明春社区矫正对象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走深走实,切实增强社区矫正对象法治观念,1月15日,县司法局组织全县在册75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普法教育学习。 通报学习促进度。会议前,首先由社区矫正中心负责人通报1月上半月社区矫正对象“助矫通”学习情况。对已完成学习的51名社区矫正对象提出通报表扬,对不按规定按时签到、学习重视不够、积分偏低的人员提出通报批评及口头警告。督促矫正对象要提高学习自觉性...

    为持续推动今冬明春社区矫正对象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走深走实,切实增强社区矫正对象法治观念,1月15日,县司法局组织全县在册75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普法教育学习。

     通报学习促进度。会议前,首先由社区矫正中心负责人通报1月上半月社区矫正对象“助矫通”学习情况。对已完成学习的51名社区矫正对象提出通报表扬,对不按规定按时签到、学习重视不够、积分偏低的人员提出通报批评及口头警告。督促矫正对象要提高学习自觉性,端正学习态度,向积极分子看齐,努力学习力争上游。同时,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多学习不同层面的法律常识,提升自身法治素养。

     普法教育有深度。通报结束后,派驻民警开启“普法小课堂”模式,从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民间借贷、房产租赁、婚姻家庭、老人权益及继承、赌博酒驾等方方面面,深入浅出为社区矫正对象解读法律条款内容,并用身边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对《民法典》中老百姓最关心的50个法律问题做了详细解答,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法治观念和在矫意识。

    表扬鼓励显温度。为激励社区矫正对象积极改造,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对在“12.18”甘肃青海地震中积极参与抗震救灾表现良好的社区矫正对象张某进行了表扬,希望张某珍惜表扬,再接再厉。同时引导其他社区矫正对象要以张某为榜样,主动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为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训诫谈话纠态度。教育学习结束后,社区矫正中心负责人与派驻民警,对违反社区矫正监管规定的个别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训诫谈话。要求他们:一要端正思想态度,明确身份意识、“在刑意识”;二要遵守社区矫正规定,服从监督管理,切勿以身试法;三要加强自我改造,不断增强守法意识,珍惜社区矫正机会,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

     2024年,县司法局将立足社区矫正工作实际,继续探索优化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正工作,进一步提高教育矫治质量,强化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意识、法治意识,为平安湟源建设创建更安全、更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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