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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湟源县卫生健康局

    来源:县委编办  日期:2022-01-05  信息员:admin  签发领导:张森  浏览:0次  打印

    湟源县卫生健康局

          机构名称:湟源县卫生健康局

    办公地址:湟源县城关镇建设西路62号

    联系方式:0971-2432830

    负责人:郭霞

    内设机构:湟源县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湟源县健康教育所、医政科、项目办、公卫科、财务科、计生科、党建办、信息科、红十字会、湟源县人民医院、湟源县中医院、卫生计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湟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湟源县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湟源县城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湟源县各乡镇卫生院



    湟源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县委的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卫生健康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卫生健康规划,统筹规划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

    (三)负责卫生应急工作;拟订卫生应急预案和办法;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负责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援工作;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负责上报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负责妇幼卫生和生殖健康专项技术的实施。

    (五)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对重大社会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的发生、蔓延;组织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六)负责落实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执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七)负责基层卫生健康、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八)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管理;依法对医疗机构实施准入管理;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九)负责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十)负责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青海省增补目录;组织实施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配送、使用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十一)负责完善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负责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和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十二)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

    (十三)制定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四)负责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开展医学科技成果的普及应用工作;负责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医学卫生方面的合作交流工作。

    (十五)负责基层卫生健康工作;负责中藏医药工作;监督实施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

    (十六)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十七)承担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八)承担湟源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九)承担湟源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十)负责湟源红十字会工作。

    (二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二)职能转变

    湟源县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湟源实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二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与湟源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湟源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全县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县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湟源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湟源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湟源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湟源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负责执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湟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湟源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报告,湟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

    4.与湟源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湟源县卫生健康局、湟源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5.与湟源县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依法查处违反职业健康相关行为,做好职业健康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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