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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湟源“国字号”改革创出特色

    来源:西宁晚报  日期:2017-04-17  信息员:车小蓉  签发领导:王永旭  浏览:0次  打印

        作为全国33个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县之一,湟源县在改革试点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精神,始终坚持四条底线,强化辩证思维,既强调稳妥审慎,有序推进;又注重结合实际,大胆探索,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在“试中改、改中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取得实质性进展,得到了国土资源部的充分肯定。

      统筹配置宅基地解决了群众困难

      出台实施湟源县农村宅基地分配取得和审批、使用权流转等9项整装性管理制度,为改革提供依据。结合县域“脱贫攻坚、易地搬迁、美丽乡村建设”等重点工作,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在宅基地分配上实行县域统筹,分别采取“就地配置、就近配置、易地配置、上楼配置”四种方式配置宅基地。建立了农村宅基地“存量用地”乡镇审批,“新增用地”县政府审批的新机制,审批宅基地980户461.1亩。

      拓展农村土地权能促进群众增收

      市县两级注资3000万元搭建农村住房财产权(含宅基地)抵押贷款担保平台,为抵押农户提供“以奖代补”的惠农贷款担保,实现了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和脱贫攻坚等惠农工作的有机结合。完成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地块”摸底调查工作,选定全县首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地块,于3月24日成交,入市面积27.76亩,出让价款356.14万元,发放首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担保贷款600万元。这是中央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以来,西北地区首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坚持依法改革保障群众权益

      在确权登记中积极引入司法公证程序,促进试点工作公平公正,实现“零瑕疵,无争议”的目标,为权利人提供了法律上的双重保障。结合不动产统一登记,颁发房地一体的宅基地不动产证书321本,不动产权利证明46份,发放农村宅基地贴息抵押贷款89万元。

      强化工作举措实现规范管理

      严格区分新、老宅基地取得界线,妥善解决、分类处理超占、一户多宅等历史遗留问题,收取有偿使用费9.4万元,无偿退出宅基地2583户1440亩;强化顶层设计,编制村级“多规合一”,有效提升农村建设前瞻性、规范性;出台湟源县农村土地征收管理、征收目录等9项管理办法,保障宅基地有序退出、流转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易地扶贫搬迁,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新增农村耕地2181亩,耕地面积只增不减;开创性拓展农村宅基地抵押权能,助力农村产业发展,初步形成了具有青海特色的改革经验。(通讯员:刘明伟 董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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