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Y/2023-03280049_8479 | 发文字号 | 责任部门 | 乡村振兴局 | |
签发领导 | 发文日期 | 2023-03-28 00:00:00 | 主题分类 | 政策解读 | |
信息员 | admin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要求,根据省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青海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青乡振组〔2021〕1号),结合湟源实际,制定本方案。现该方案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的严肃性、艰巨性、紧迫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防止规模性返贫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抓手和重中之重,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方案目标任务
以家庭为单位,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按照“发现一户、监测一户、帮扶一户、动态清零一户”的要求。完善监测方式。对按程序纳入的监测对象,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采取帮扶措施,做到早干预、早帮扶。通过帮扶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超过收入监测标准。
三、方案主要内容
明确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监测范围、监测内容。
1.监测对象。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重点关注大病重病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特困老人等特殊群体的家庭。
2.监测范围。2021年度监测范围为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6000元,且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易地扶贫搬迁及同步搬迁等转为城镇户籍没有享受到城镇居民相关保障措施和待遇的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6000元,且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
3.监测内容。家庭收支及财产情况、“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风险情况(包括义务教育方面,基本医疗方面、住房安全方面、饮水安全方面)
(二)健全完善监测方式和程序
1.监测方式。包括农户自主申报、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社会监督发现。
2.监测程序。包括村级评议、乡镇初审、县级审定紧、急程序
四、落实举措
(一)明确帮扶联系人和帮扶责任部门。乡镇按照“一对一”原则安排监测对象的帮扶联系人,综合多种因素制定合理合规的帮扶计划,确保帮扶措施执行有效。相关行业部门根据本部门预警方案及时落实帮扶项目和资金,实行分类帮扶。
(二)强化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制度优势,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使用行业政策、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从增加收入和减少支出“两线发力”,对监测对象开展精准帮扶。
(三)坚持精准施策。按照风险程度,实施单项帮扶措施或综合性帮扶,按照有无劳动能力,开展开发式帮扶或纳入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对内生动力不足的,开展扶志扶贫。
(四)加强跟踪落实。乡村振兴局定期、不定期检查监测对象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对未按要求落实的要及时提醒反馈相关责任部门或帮扶联系人,确保措施“管用能用”,真正发挥效果。
附件:关于印发《湟源县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http://www.huangyuan.gov.cn/index.php?s=news&c=show&id=8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