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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抗疫勇担当,服务质量不减退

    来源:县医保局  日期:2022-09-14  信息员:admin  签发领导:  浏览:0次  打印

    4月的湟源本应春意盎然,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可是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打破了这本该享受春天的馈赠。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县医保局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坚决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把防疫作为日常头等工作抓牢抓细,同时多举措统筹协调展现医保抗疫勇担当,服务质量不减退。

    牢牢扛起责任全面加强疫情防控。局党组书记、局长张顺来多次组织召开疫情防控工作专题安排部署会,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坚决扛起疫情防控责任,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下沉社区,投入到城台社区建设东路8号楼院疫情防控中,组织干部职工在北大街开展疫情防控文明劝导活动。同时严格落疫情防控要求,再做好自我防护的前提下,派专人负责在一楼大厅对来访办事群众开展量体温、“双码”亮码查验、提醒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线”等工作。

    实行“不见面”服务,持续推进优质服务。面对复杂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我局及时在单位门口张贴公告,公布各业务窗口服务电话,派专人引导,实行不见面服务,切实保障干部职工和办事群众的生命安全。同时通过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办事群众依托青海医保APP、微信、支付宝等平台,进行网上办、电话办,对用异地就医业务实行“电话备案”“微信备案”,在这特殊时期医保业务不打烊、医保服务质量不减退,进一步提升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为确保特殊时期医保基金安全,防止损害参保人员权益,县医保局成立专班对县域内定点零售药店进行监督检查。检查过程中要求各定点药店要严格执行医保定点服务协议,规范使用医保基金,做到四个“必须”:必须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保证营业时间至少有一名药师在岗;必须摆放以药品和医疗器械为主,禁止利用医保卡刷购保健食品、日用品、化妆品等非医药类商品,必须严格执行医保个人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个人账户资金只限于支付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规定范围内费用,不得支付购买其他商品的费用;必须严格遵守服务协议其他规定,规范医保服务行为。同时积极开展医保电子凭证的宣传和应用,在入店显眼位置铺设医保电子凭证宣传资料,主动引导参保人激活、使用医保电子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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