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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湟源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139号)

    来源:湟源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日期:2022-11-03  信息员:admin  签发领导:  浏览:0次  打印

    根据省市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安排部署,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决定于2022年11月3日开展核酸筛查,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检测范围

    1. 湟源县城关镇、日月藏族乡辖区范围内所有村(居)民(含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居家隔离人员不参加区域核酸检测。

    2. 湟源县大华镇、波航乡、巴燕乡、申中乡、寺寨乡、东峡乡、和平乡辖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医疗卫生、养老福利、救助管理、殡葬场所、仓储冷链、物流快递等重点行业从业人员,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工业企业、建筑工地、文体旅游、宾馆酒店、两站、公共交通(含公交、出租车等)、商超、药店、理发、环卫、物业保洁、保安、餐饮服务、营业大厅、银行、公共场所、装修等高风险暴露行业从业人员(居家隔离人员不参加核酸检测)。

    二、检测时间

    2022年11月3日7:00至12:00

    三、注意事项

    1. 请符合检测范围的辖区群众密切关注县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公布的核酸检测点位,按照所在乡(镇)、村(社区)的通知,前往就近采样点进行采样,做到应检尽检。

    2. 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含各驻县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组织动员本单位干部职工在就近的核酸检测采样点配合完成核酸采样工作。

    3. 核酸采样时,请提前准备好采集码,采集过程中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并与他人保持2米间隔,不交谈,不聚集。做完核酸检测后,请不要逗留。

    4. 采样前2小时内不要饮食,30分钟内请勿吸烟、喝酒、嚼口香糖等,以防影响检测结果;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人员,不参加本轮核酸检测采样。

    5. 儿童、老人等特殊人群需在监护人或家人的陪同下进行核酸采样。对行动不便等原因无法参与现场采样的高龄老人、残疾人,可联系所在村(社区)做好登记,核实基本情况后安排医务人员上门采样。

    6. 不参加核酸检测将会给您及他人的生活和健康带来诸多影响,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妨碍疫情防控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 本次检测仅显示检测结果,不出具核酸检测报告。

    衷心感谢广大群众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配合和支持。

    附件:湟源县区域核酸检测采样点设置表

    微信图片_20221103082850.jpg

     

    湟源县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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