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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湟源县:“五个三” 全面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来源:湟源县司法局  日期:2023-03-21  信息员:admin  签发领导:  浏览:0次  打印

    为深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工作,湟源县司法局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坚持以“五个三”推进基层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健全基层调解组织,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打造“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在巩固深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成果上,大华司法所创建为“枫桥式”五星级司法所,申中司法所创建为“枫桥式”四星级司法所。全力做好法治建设、公共法律服务、矛盾纠纷调处、重点人群管控等各项工作,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建立“三项体制”强审核,强化市域社会治理法治保障

    充分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审核规范性文件7件、一般性文件48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15件并废止6件。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决策机制。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5名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制定12次,审核重大行政决策文件24件。全面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完成全县复议权集中工作,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3件。积极推进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参加行政诉讼案件12起,应诉率达96%。

    搭建“三个中心”善调解,强化市域社会治理风险防范

    整合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功能,搭建“一平台三中心”工作架构,推进“1+9+X”非诉讼纠纷调解实体平台建设,建成县乡两级“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10个,特邀17名专业调解员入驻调解中心,接待法律咨询329人次,调解矛盾纠纷165件。深化“公调、诉调对接”机制,湟源县大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大华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和日月乡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日月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成功199件,涉及金额78.26万元。接受委派案件12件。

    构建“三种模式”抓管理,筑牢市域社会治理前沿阵地

    强化实时动态监控。筑牢“电子围墙”,全县社区矫正对象均纳入信息化平台管控;成立“村委、司法所所长、重点人员家属”三位一体帮教小组,落实“日巡查、周核实、月考核”制度。运用939手机定位、微信位置共享、矫正小组走访等措施掌握矫正对象动态轨迹;加强部门联动,健全刑罚执行一体化信息共享机制,实现相关部门案件信息无缝对接,实现政法各部门对突发事件联合处置,实现“人管、技管、物管”三效合一。

    打造“三维阵地”巧普法,织密市域社会治理法治思想网底

    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打造“三维”普法多元阵地。多部门联动开展“法律九进”活动92场(次);通过“视”“声”“网”搭建“普法小剧场”“普法早班车”“小懂说法”直播间等“线上+”普法平台,开展法律咨询1650人次;深化民主法治建设工作,累计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个、省级7个、市级92个,县级26个,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提升“三向服务”重办理,满足市域社会治理法律服务供给

    按照“3+N”模式,设立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服务为一体的湟源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各乡(镇)挂牌成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9个,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室154个;整合专业法治力量,聘请18名工作人员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实现154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法律顾问参与纠纷调解39件,审核乡规民约30次;发挥法律援助兜底作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48件,代写法律文书353份,接待来访508人次,挽回经济损失1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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