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Y/2023-04030000_12395 | 发文字号 | 责任部门 | 湟源县乡村振兴局 | |
签发领导 | 发文日期 | 2023-04-03 00:00:00 | 主题分类 | 社会领域 | |
信息员 | 赵占金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根据湟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湟源县东西部协作消费帮扶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源政〔2022〕103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快促销湟源县消费帮扶产品,降低企业物流成本,使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对参与消费扶贫工作系统、832平台、消费帮扶省级示范销售平台的企业,并以每月各企业上报的统计表为准。包括线上线下渠道销售消费帮扶产品(销往东部地区)所产生的物流费用进行补贴。经湟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协作办对申报单位销售的线上线下数据、发货包裹清单、合同、出库单、带动材料等审核通过,经乡村振兴局会议研究决定,对湟源金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按照40%补贴1.2万元)、青海优博双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按照50%补贴9.15万元)青海一颗藤农牧开发有限公司(按照50%补贴13.88万元)销售到东部地区的产品所产生物流费用进行补贴。公示期为五天,公示无异议后,发放给企业。
湟源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