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适龄青年及家长同志们:
现将湟源县2017年征兵工作有关情况及政策规定公告如下:
一、征兵相关条件
(一)征集对象和范围。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适龄青年为主,优先征集高学历青年入伍
(二)征集年龄。男青年为2017年年满18至22周岁,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2017年年满18至22周岁。
(三)征集条件。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原总参谋部、原总政治部《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四)报名办法。可自行登录“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进行报名,也可持身份证、户口本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到户口所在地乡镇武装部报名。
(五)时间安排。报名时间截止2017年8月5日,体检时间8月上旬,政审时间8月中旬,8月底确定并起运新兵。
二、优抚政策规定
(一)士兵服役期间,以每人每年10000元的标准,给士兵家庭发放优抚金。对退伍后选择自主就业的士兵,以每年200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其中义务兵按2年计发,一期士官按3年计发,二期士官按4年计发,三期士官按5年计发,四期士官按6年计发。
(二)高中学历以下青年,服2年兵役的经济收入约为9万余元;本科四年制大学生,服2年兵役的经济收入约为12万余元;一期士官服5年兵役的经济收入约为28万元。
(三)对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青年应征入伍,录取高校保留其新生入学资格,退役后可继续上学。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优待政策
(四)士兵服役满12年、服役期间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战时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因战致残评定为5级至8级伤残等级、烈士子女,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退役士兵,由政府指令性安置工作。
(五)士兵退役一年内可免费参加一次职业教育或技能培训;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工商部门批准之日起,2年内面交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3年内免收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组织公务员、专武干部、政法干警考录时,按不低于10%、50%、25%的指标定向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考录公务员和工作人员时,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在笔试中加5分;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报考普通高校,投档总分可增加10分,其中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投档总分可增加20分。
欢迎广大适龄青年和大学生朋友们踊跃报名参军!
咨询电话:湟源县征兵办公室 0971-2432993 0971-6392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