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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挥“三剂”作用 促进稳岗就业

    来源:中共湟源县委办公室  日期:2023-07-14  信息员:admin  签发领导:  浏览:0次  打印

    今年来,湟源县始终坚持以稳岗就业为重要抓手,认真落实就业帮扶“六个一批”要求,制定《关于鼓励湟源县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奖励办法(试行)》,投入协作资金100万元,鼓励脱贫劳动力多渠道转移就业,增加工资性收入,全力确保妥善、安全、有序引导劳动力转移就业。

    发挥补助资金的“催化剂”作用。针对有意愿赴江苏等省外就业创业的劳动力,通过发放2000元至5000元的劳务补贴、1000元的交通补贴和每月300元的租房补贴等,提升其外出就业创业的积极性,确保就业人员“出得去、留得住、干得好”。同时坚持线上线下推送岗位、发放省外就业岗位口袋书等,保持就业信息畅通。

    发挥劳务经纪人的“推进剂”作用。针对劳务机构、经纪人组织劳动力赴省外就业的实际,按每人1000元至300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组织劳动力赴县外就业的情况,按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通过发挥“领头雁”的宣传、组织和带动作用,力争实现“一个经纪人带活一个村,几个经纪人带活一个乡”的农村劳务经济发展新格局。

    发挥项目建设的“助燃剂”作用。精准梳理有劳动力、无业可扶、无法离乡的脱贫劳动力,坚持“鼓励”与“奖励”相结合的工作方法,让更多农村劳动力家门口就业增收。鼓励帮扶车间带动脱贫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带动主体一次性奖励。鼓励在建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按照“应用尽用、能用尽用”的原则,优先组织当地劳动力尤其是脱贫劳动力、监测户等就业,带动10名以上20名以内脱贫劳动力就业的一次性给予5000元奖励,带动20名以上脱贫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的,一次性给予项目建设单位100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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