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部分市县乡人大代表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县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青海省旅游条例》(简称“一法一条例”)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到日月山旅游景区、宗家沟旅游景区等地开展实地检查,结合执法检查前期调研情况,全面详细了解“一法一条例”执行情况及贯彻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随后召开的汇报座谈会上,检查组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情况的汇报,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市场监管、交通等相关部门作了补充汇报。检查组成员与相关部门就如何贯彻实施好“一法一条例”进行了充分交流座谈。
检查组认为,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在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上思路清晰,措施有力,成效明显。检查组建议:一是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环境。加强“一法一条例”宣传工作,积极倡导文明、健康、守法旅游行为,在全社会形成“依法治旅、依法兴旅、文明旅游”的理念,为“一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二是突出规划引领,推进融合发展。加强旅游发展相关规划和“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环境保护等规划衔接,推进旅游业与文化、农业等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延伸旅游产业链,促进旅游二次消费,提升旅游经济效益。三是建立健全机制,加强协作配合。紧盯国际旅游目的地建设及全域旅游示范县打造,县政府相关部门要同心协力,加强沟通、相互配合,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四是加强法律学习,提升执法水平。加强国家、部委以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认真落实法律职责,依法管理,切实提升执法水平,推动“一法一条例”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