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Y/2023-10171102_14161 | 发文字号 | 责任部门 | 县生态环境局 | |
签发领导 | 发文日期 | 2023-10-17 11:28:02 | 主题分类 | 社会领域 | |
信息员 | admin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宁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西宁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试行)》和《西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工作规范(试行)》要求,现对西宁市生态环境领域问题整改任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17日—2023年10月19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西宁市湟源县生态环境局反映。
联系科室:西宁市湟源县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971—243459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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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项:集中处理设施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水平亟待提高。_20231017112403.pdf
第五项:部分督察问题整改不到位。_20231017112526.pdf
第十三项:部分污染防治重点任务推进力度不够。_2023101711244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