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湟源县人民政府网站 [登录]
当前时间:
湟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 首页
  • 政务要闻
  • 政府信息公开
  • 领导之窗
  • 魅力湟源
  • 政民互动
  • 投资湟源
  • 专题专栏
  • 湟源广告条
    首页>新闻>政务要闻>政务要闻

    湟源:严把“三关”发挥案件监督管理职能

    来源:案件监督管理室  日期:2023-11-01  信息员:张世博  签发领导:李明祥  浏览:0次  打印

     自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湟源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始终将主题教育总要求贯穿到案管工作全过程,紧密结合违规办案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严把“安全关”“处置关”“监督关”,确保不留隐患、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持续提高审查调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严把办案工作安全关

    守牢安全文明底线

    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理念,严格落实省市纪委监委“领导责任要立起来、部门责任要扛起来、监督责任要挺起来、责任追究要严起来”要求,建立办案情况定期汇报机制,定期向主要负责同志报告重大案件阶段性进展情况,压紧压实办案安全责任,做细做实风险防范措施,将安全责任和压力传导到每位审查调查人员、案管人员身上。

    严把问题线索处置关

    高效做好接收转办

    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管理办法》,坚持“全周期管理”理念,对问题线索甄别和筛选、流转、分办、处置等各环节进行监督管理,形成闭环管理。及时收集、解答执行中的问题,推动乡镇纪委、案件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派驻组等单位部门在线索归口受理、集中管理、分类处置、及时办理、定期清理等工作中高效衔接,提高工作整体效能。

    严把措施使用监督关

    依规依纪依法履责

    督促办案部门严格落实《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纪检监察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规定》各项要求,加强全流程管理,规范谈话审批程序,加大对程序、手续、安全预案的审核把关。做到事前有审核,事中有监督,事后有追溯,以责任落实推动制度落地。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