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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湟源县城关镇2023年打造高原“洁净”城市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城关镇人民政府  日期:2023-12-04  信息员:admin  签发领导:  浏览:0次  打印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为全力打造高原“洁净”城市,持续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营造城关镇“干干净净、清清爽爽、宜居宜业宜游”的生产生活环境,确保2023年各项工作任务高效推进,取得实效结合我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重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省“两会”精神,按照省市委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打造高原“洁净”城市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聚焦城乡重点区域和突出问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奋力推动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着力解决全城乡环境卫生保洁、垃圾收运处置、镇容村貌、交通沿线、河流湖泊、旅游景点、建筑工地、小区楼院等存在的环境卫生顽疾,切实提升全城乡人居环境和全域形象,为今年打造高原“洁净”城市全面收官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2023年是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的收官之年,我将在2022年取得的工作成效基础上,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方法,“补短板、固底板”,持续抓好各项重点任务。力争到2023年底,全镇交通沿线、河流和14个行政、8个社区全部建立清扫保洁队伍,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设备覆盖率达80%以上,生活垃圾清运率达95%以上,主城区垃圾分类“强制干湿分离”试点小区达到20%,每个乡镇至少打造三个垃圾分类示范点。

    三、重点任务及分工

    通过建立三项机制、推进六大整治、贯穿一条主线,积极协助构建行业部门、涵盖城乡区域的“三六一”环境卫生综合治理体系,全面推动综合整治工作落地落实,切实解决城乡环境卫生突出问题。

    (一)建立工作推进机制

    1.根据镇政府人事变动情况及时研究调整综合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议,听取各村、社区工作汇报,分析研判工作形势,研究重点难点问题,协调推进整治工作。

    2.坚持党政“一把手”抓落实,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推动落实,充分发挥主要领导“带着干”的主导作用和分管领导“帮着干”推动作用,带头调研指导、带头督促检查、带头解决问题,切实把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作为“份内事”和“责任田”,让“干干净净、清清爽爽”成为湟源新的城市名片。

    3.结合《湟源县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标准》《湟源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督查考核办法》、《湟源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执纪问责办法》及城关镇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红黑榜等,坚持一月一检查、一月一排名、一月一通报,以制度形式固化治理经验,切实从制度保障层面为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提供有力支撑。

    4.积极发挥城关镇网格化管理服务机制,以网格为单位持续推进环境卫生整治,力争各村建立清扫保洁队伍,确保卫生有人管理、道路有人清扫、垃圾有人清运、环境有人维护。积极配合县城管委在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建立环卫作业市场化改革试点工作。

    5.积极争取上级部门资金及整合各村集体经济资金,通过完善村规民约和“四议两公开”制度,进一步探索健全完善全镇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和环卫作业保障机制,完善农村村户环卫清扫保洁网格化联保机制,逐步形成“村级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地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体系。

    (二)完善项目保障机制

    6.积极争取乡村振兴项目,结合“三乡工程”、乡村道路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厕所革命、农村危房改造、乡村风貌提升等工作,统筹各类项目,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配备环卫基础设施,生活垃圾转运设备。积极协调争取资金,配合县城管局盘活现有垃圾转运站并配齐配足生活垃圾转运专用车辆,结合转运服务半径及村庄人口统筹建设生活垃圾转运站和背街小巷小型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能力显著提高,全镇环境卫生全面提升。

    (三)开展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7.积极配合县城乡综合执法局持续开展城市空间外立面整治行动,各社区积极开展排查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户外广告并及时上报镇政府;镇综合执法中队积极配合开展清理拆除县城废弃线缆杆、标志杆、通信杆、信号杆、公交站亭、阅报栏,及时上报县城管委县城空间“视觉污染”的定期清洗、粉饰、修复建(构)筑外立面。

    8.各村社区积极开展供排水、供电、通信设施完好排查工作,对存在破损(旧)、缺失、脏污、发生沉降或影响交通和安全的各类窨井、踏步等市政设施排查及时上报镇政府;各社区街长加大对市政道路设施的巡查力度,做好市政各类病害的及时发现,并积极协调配合第一时间修复工作,实现车行道、人行道、盲道路面平整、美观、有序、规范;强化宣传,疏导群众减小因道路开挖对城市容貌和市民生活的影响。

    9.镇政府积极配合县直部门开展“门前六包”责任制管理办法专项执法,清理各类乱张贴、乱涂写,整治店外经营、占道作业、乱倒垃圾、乱倒污水、乱堆杂物、破坏设施等违规行为,落实设施保全、举报投诉、责任连带制度。

    10.镇社区两级街长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全城清洗”行动,每年3-10月期间开展城镇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人行道、道路护栏、城市雕塑、过街天桥、路灯杆、路名牌、指示牌、宣传栏、配电箱、光纤交结箱、公交站亭、雨污水井盖、阅报栏、玻璃幕墙等“城市家具”清洗行动,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精细化保洁模式,不断提升城市颜值。

    11.镇综合执法中队积极配合开展辖区内各类标识牌规范行动、统一形式、尺寸、材质,分类设置路名(街、巷、门、楼)牌、指示牌、导示牌、交通标志牌等;及时修缮、更新、擦拭破损脏污的各类标识牌,严禁遮挡、损坏或无序放置,并保持标志准确、完好、清晰。

    12.镇综合执法中队加强对北大路,水务路,金水豪庭小区前道路的流动摊贩管理,综合施策、疏堵结合、严格执法,力争无占道作业、店外经营和乱摆摊设点等影响市容秩序行为;整治城乡结合部乱摆摊设点、店外经营和占道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

    13.积极配合县综合执法局严格落实辖区建筑工10100%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要求;进一步提升渣土挖运监管能力,实现渣土挖运全过程扬尘管控,督导土方开挖现场实行分段作业和洒水(喷雾)抑尘作业,渣土运输车辆实现全密闭化运输;加大对违规渣土运输车辆的查处力度,严格落实重点管控区附近禁行措施和渣土运输车辆密闭、清洗、限速等措施;优化道路洒水频次和清扫保洁工作,有效抑制道路二次污染。加强对建筑工地内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的管理,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工地内外干净整洁。

    14.各社区积极配合县相关部门开展城市主城区架空线缆梳理工作,结合市政道路新改扩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及小城建项目,及时有序协调部门单位将架空线缆入地工程,合力推进电线电缆“蜘蛛网”的整治工作,提升城市街区整体品质形象。

    (四)开展乡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15.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合理配备放置垃圾收容器,集中力量、限定时间、不留死角,全面清理田间地头、河道沟渠、村庄内外、房前屋后积存的垃圾、粪便、杂物、农械机具、废旧农膜、秸秆尾菜、农业投入品包装物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拆除长期闲置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废弃房屋和影响村容村貌的残垣断壁、破旧棚屋、畜禽圈舍、露天粪坑、枯井干窨,对损坏、坍塌的院墙进行修缮维护;坚决防止生活垃圾“上山下乡”和焚烧现象;彻底解决垃圾“围村”和村内“脏乱差”问题,实现村庄周边无垃圾积存、街头巷尾干净畅通、房前屋后整齐清洁。

    16.积极配合县相关部门加快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协调推进人畜饮水工程、生活污水处理、卫生厕所建设工作,到2023年底生活污水治理率达18%、卫生厕所覆盖率达90%、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85%、废旧农膜回收率达92%、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8%

    17.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城乡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单位)建设,积极探索农村垃圾多元化处理模式,根据农村人口分布、地形地貌、服务半径等条件,因地制宜确定垃圾转运和处理方式。

    (五)开展河湖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18.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建立健全河道专业保洁队伍,加强对镇域内湟水河、药水河、溪流、排洪渠等区域垃圾杂物的清理力度,以“五无”(无杂物漂浮、无违章建筑、无护岸坍塌、无污水直排、无污泥淤积)为标准,积极争取资金对主要河流水面及水域岸线实施标准化养护,持续开展河道排污口监管治理,不断改善河湖生态环境质量。

    19.深入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严格落实河湖采砂管理责任,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对未经批准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筛砂、洗砂、堆砂的行为,依法查处并限期整改,对河道管理范围内违规堆放、转运、销售砂石的场所依法进行整治,对遗留砂坑、破坏的河床河岸和护坡(岸坡)进行修复。

    (六)开展交通沿线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20.按照公路管护和属地管辖原则,强化综合协调,探索组建道路沿线清扫保洁队伍,对国省道、县乡道进行日常巡回保洁,做到沿线两侧无散落垃圾、建筑垃圾、废弃渣土。集中清理违规设置的广告标语、违章建筑等,规范道路交通警示牌,排查修补破损路面、路肩等设施。

    21.根据青海省铁路安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的要求,严格落实“双段长”工作机制,深入开展京藏线、青藏线的铁路安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确保铁路外部运行环境干净安全。

    (七)开展重要节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22.积极联系镇市场监管所配合开展辖区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确保市场经营秩序规范有序,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各种设施设备完好,监督投诉机制健全。规范农贸市场,定期进行安全排查,消除安全隐患,按要求配备清扫保洁人员及环卫基础设施,有效解决市场内部及周边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清理整治县城周边和城乡结合部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使其设置满足生态环保、市容环境、消防安全等要求。

    23.突出公园游园、景区景点、公共服务机构等重点部位,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和美化绿化工作,及时清理乱停车辆、乱扔垃圾、乱堆杂物、乱倒污水;完善游客服务中心、公共厕所、垃圾箱、导览和安全标识等基础服务设施;健全高效的投诉受理机制,落实管理和服务制度。

    24.开展居民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对小区环境进行大扫除,全面清理乱涂写、乱张贴、乱搭建、乱堆放等;优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方案,配齐配足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及四分类垃圾桶,装修垃圾和大件垃圾暂存点,严格落实垃圾分类各项工作;推动物业服务管理能力提档升级;整治物业单位卫生管理不到位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督导物业服务单位更新密闭式环卫专用车辆;对没有自运能力的单位委托具有资质的环卫作业单位统一收集,实行有偿服务。

    25.开展学校、医院环境综合排查整治,加强学校、医院生活垃圾清运管理,全面清理校园、医院周边乱涂写、乱张贴、乱搭建、乱堆放、乱发放、乱摆卖等行为。进一步加大校园及周边重点地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及风险隐患排查力度,教育广大中小学生不随手乱丢垃圾,养成良好风尚习惯;加大比例配备垃圾收集容器和巡回保洁频次;严格落实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和无害化处理。  

    26.开展企业工厂环境综合整治,强化企业工厂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能力,全面清理场院内部堆积垃圾及周边乱涂写、乱张贴、乱搭建、乱堆放、乱排放、乱摆卖等行为,规范企业宣传设施和商业宣传活动,高密度配备垃圾收集容器,加强巡回保洁力度和频次;教育引导企业干部职工不随手乱丢垃圾杂物,养成良好环境卫生习惯。

    (八)开展不文明行为综合治理行动

    27.普及文明礼仪规范,倡导文明礼仪新风,曝光整治随意破坏公共设施、争吵谩骂、乱扔杂物、餐桌浪费、随地吐痰、损坏花木、派发张贴小广告、车窗抛物、乱闯红灯、横穿马路等不文明行为;引导快递外卖从业人员规范行驶配送;引导文明养犬,减少犬只随处便溺、扰民伤民现象发生。积极配合开展文明餐桌、网络文明专项行动。

    (九)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28.各村社区要不断创新宣传方式,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各类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丰富宣传内容,通过新媒介、发放各类宣传资料,走村入户等方式,持续深入开展“八进”(进机关、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商铺、进景区、进工地)活动,将城乡环境卫生管理纳入居民公约、村规民约,以城乡人居环境红黑榜、互评机制为契机,宣传教育广大干部群众提升公德意识、环保意识和文明意识,全面营造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尽责”的浓厚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要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担当意识、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要把日常工作与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同安排、同推进、同督查、同落实,建立工作小组专班,做到领导在一线指挥、干部在一线工作、业绩在一线体现。

    (二)强化督查考核,确保整治实效。健全督查考核机制,对整治工作进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方位、高频次、高密度地明察暗访、蹲点检查、巡查抽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意见、及时督促整改,倒逼工作落实,将年终考核结果纳入领导班子绩效考核评价,对整治工作成效明显的给与通报表扬,对整治工作不力的进行追责问责。

    (三)广泛深入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村、社区要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整治工作,充分利用微信、电子屏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附件:关于《湟源县城关镇2023年打造高原“洁净”城市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http://www.huangyuan.gov.cn/index.php?s=news&c=show&id=14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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