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湟源县举行辅警担任人民调解员启动仪式。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唐锋,司法局、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负责人以及人民调解员参加启动仪式。
仪式上,解读了《关于建立湟源县警调对接工作实施方案》,为41名辅警人民调解员发放了人民调解员证和徽章并进行了业务培训。唐锋表示,将辅警纳入人民调解员队伍,是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湟源化的具体体现,是深入推进“警调对接”的生动实践,是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有力举措,希望新任调解员们担负起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一方辖区稳定的重任,使矛盾化解在基层,消化在萌芽状态。他要求人民调解员立足“三个坚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职能,找准人民调解工作规律,全面推进调解工作深入开展,做到依法调解、主动调解、创新调解。充分发挥治安调解和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实现公安工作和人民调解工作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在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中实现人民调解与治安调解的无缝对接。
据了解,近年来县公安局联合县司法局积极探索人民调解新模式,先后建立了大华、日月、城关、巴燕人民调解委员驻派出所调解室。今年,我县又在湟源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设立县交通肇事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工作室,将41名辅警纳入人民调解员队伍,开展矛盾调解工作。辅警“变身”调解员是湟源县在全省率先推出“人民调解员”辅警队伍新举措,是湟源县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一次有益尝试,也是社会治理方面的一次创新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