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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湟源县2016年药材种植情况进行了绩效审计调查结果

    来源:湟源县审计局  日期:2017-11-16  信息员:张斌  签发领导:丁学海  浏览:0次  打印

    2017年11月17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县审计局于2017年2月8日至2017年3月3日,对湟源县2016年药材种植情况进行了绩效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结果予以公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情况

    1、2016年湟源县人民政府批复实施民营企业援助扶贫项目,实施单位为湟源泽农药材种植有限公司(下简称该公司),项目建设内容:在巴燕、申中和大华镇3个乡镇的16个村种植优质当归2850亩,总投资870万元(其中省级民营援助项目配套资金250万元,扶贫绩效资金370万元,项目建设单位自筹250万元);带动范围:湟源县2014-2015年确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村为重点及周边村,带动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一般农户;项目采取“公司+合作社+农户”的运行机制。公司对带动的专业合作社和种植农户在生产资料和技术指导给予支持,由公司统一购置种苗、肥料、地膜等生产资料,提供给种植农户和种植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合作社和农户做好栽植、田间管理、收获,产品交公司统一销售,年终进行利润分成;项目实行最低保护价订单种植,产品最后由公司统一收购,收购价按当日市场价计算,公司收购价中不再扣除生产资料投资,利润按产量分成为:建档立卡贫困户85%,公司15%;一般农户(种植大户)70%,公司30%。

    2、2016年湟源县人民政府批复实施黄芪种植项目,该项目该公司方案确定:在巴燕乡下胡旦村种植优质黄芪460亩,项目总投资210万元,资金来源为扶贫绩效资金;项目带动巴燕乡2015年确定的31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项目采取“公司+基地+精准扶贫户”的运行机制。由公司统一购置种苗、肥料等生产资料,统一流转收获产品由公司统一销售,销售价按当日市场价计算,公司和农户利润分成如下:公司30%,建档立卡贫困户70%。

    (二)资金下达及到位情况

    1、2015年青海省财政厅下达2015年财政扶贫资金(增量资金)853万元,其中连片产业扶贫资金300万元。

    2、2016年西宁市财政局下达我县2016年省级扶贫专项绩效奖励资金366.35万元,其中黄芪种植项目绩效奖励资金300万元。

    截止审计调查日(2017年2月20日)项目财政资金拨付到位600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该公司交入民营企业援助资金250万元。

    (三)项目资金拨付情况

    县扶贫办公室将民营企业交入的援助资金250万元转给定西耀峰农业有限公司用于购置当归苗子;拨付给该公司项目资金600万元(其中:绩效资金300万元,连片产业扶贫资金300万元)。

    (四)资金支出情况

    经延伸审计该公司,截止审计调查日(2017年2月21日),项目资金支出1,129.9751万元。

    (四)项目效益调查情况

    1、当归种植效益:经调查,该公司提供的生产资料发放表中的亩数包括黄芪的种植亩数。此次调查共涉及14个村57户种植户(包括种植大户及种植专业合作社)占64.8%,经调查核实所签订的合同种植面积比实际面积大,但按合同面积提供了种苗、肥料及地膜。具体情况为:

    种苗质量调查情况

    经调查,反映种苗质量好的农户占40%,质量不好的农户占45.61%,原因为抽薹现象普遍,抽薹率高达60%。

    2)田间管理指导情况

    经调查,大部分种植户为首次种植,无种植经验,部分种植户当归前期长势良好,后期由于虫害、鼠害,加之缺乏田间指导,导致减产;该公司缺乏田间指导和种植前的技术培训。

    3)效益情况

    经调查,亩产在500斤以下占比为79%。大部分农户能够按照订单种植合同执行,但也存在部分农户以产量低为由,故意隐瞒实际产量;或将收获的品相较好的当归按市价私自卖给其他老板,剩余的当归收交给该公司,对公司的利益造成了一定的损失。

    农户普遍反映收购价不稳定,经调查最高收购价为6.3元/斤,最低低至3.6元/斤,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种植农户的收购积极心。

    4)是否有意愿种植

         经调查,反映种植当归虽然投入的人工成本大,但如果国家能投入种苗、生产资料,53%的农户仍有意愿种植,相对种植农作物(如小麦、马铃薯等),种植当归的收益较好。

    2、黄芪种植效益:该公司以流转方式租用下胡丹村土地460亩用于种植黄芪,截止审计调查日(2017年2月28日),该公司支付土地流转费23万元(每亩500元)、支付巴燕及下胡丹村人工费用(种植、拔草等)71.9651万元。但未按实施方案确定的比例(70%)支付31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利润分成。

    经调查,有5户种植黄芪69亩,由该公司提供了种苗、化肥及地膜,除赵国栋所种植的黄芪未收割外,其他种植户亩产均在500斤以上,按2元/斤交给该公司,未扣除任何费用。

    六、审计建议

    1、建议县扶贫办在今后的项目实施中,严格落实监督、核实工作,药材种植前确保药材种苗的质量,把好质量关。种植过程中加强对农户的技术培训及田间指导,药材收获时分析评估市场价,确保农户的收益。

    2、严格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明确农户与公司两者间的职责、权利,使企业最大限度的发挥自己的带动作用,使农户实现增产增收。

    3、建议县扶贫办公室督促湟源泽农药材种植有限公司按实施方案确定的分配比例,将黄芪种植收入70%的利润分成足额、及时支付给31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

    4、县扶贫部门应加强对种药大户的扶持,以点带面,促进规模经营,将种植药材发展成为我县的特色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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