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县行政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的服务,特制定以下服务规范,并由中心负责监督执行。
一、仪容仪表
工作人员应仪表端庄、举止文明、办事公正,体现良好的修养和素质。
1、工作时间必须穿中心统一配备的服装,按规定佩证上岗。凡有统一制服的单位,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应规范着装;
2、坐姿要端正,站姿要挺立;
3、男工作人员不得留长发、蓄胡须,女工作人员不得画浓妆。
二、行为举止
1、言行要温和、谦逊,举止要庄重、得体;
2、要主动用起立、打招呼等方式接待服务对象;
3、不在工作时间大声喧哗、嬉戏;
4、不在工作时间打扑克、下棋及其他娱乐活动;
5、不在工作场所抽烟和吃零食;
6、不上与工作无关的网站;
7、不随意吐痰,乱扔杂物,服务台面、办公桌面、地面、电脑等保持清洁,办公用品摆放整齐。
三、服务态度
1、面对服务对象时应面带微笑,目视对方,要求自然真诚,尽量满足其合理的服务需要;
2、服务对象来时要有迎声,询问有答声,离开有送声。服务对象来咨询有关问题时,要主动热情、耐心周到、解释全面、不准冷落、不准训斥和歧视;
3、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
4、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时,要虚心听取,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5、服务对象出现误解、出言不逊时,要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不与其争吵、争辩,及时向服务处负责人汇报,予以解决,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报业务督察处协调解决。
四、文明用语
1、与服务对象交谈时须口齿清楚,条理清晰,言简意赅,用语文明,提倡讲普通话;
2、接听服务对象的电话时,应说:“您好,我是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xx服务处,请讲”,“您有什么事”,“请稍等一下”,“请您再说一遍”。中断或挂止电话,应先征得对方同意;
3、接待服务对象时,应说“您好,您要办什么业务”或者“请您找x号x窗口”,并指明准确位置;
4、办理业务时,应该说:“请稍等”,“请填写”,“请缴费”,“请您听我详细解释一下好吗”,“对不起,如果我工作中有失误,请您批评、指正”,“您的手续已办好,请校对”,“请您保管好您的材料”,“请您不要着急,您申请的事项我将请示一下”,“请您于x月x日领取证照”,等等;
5、服务对象办完业务离开时,工作人员应说“请慢走”或“再见”,还未办妥的,应说“对不起,请补全手续再来办理”,“谢谢您的合作”,“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等等;
五、禁忌用语
禁止使用伤害感情,激化矛盾,损害形象的语言。如:“不知道”,“我不管,你去问别人”,“不行,重填”,“有牌子,自己看”,”快点,要下班了”,“已经告诉你了,还不懂”,”不看我正忙吗”,“你的记性真差”,“你投诉好了”。